心理健康 · 12/11/2021

女子自称杀夫分尸 因无证据被判无罪

据广州日报顺德女子岑喜华亲口承认与丈夫梁国斌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斗,误伤丈夫后估计其已死亡,于是进行“ 分尸、焚尸、溶尸、抛尸” 。虽然岑喜华的口供将血溅四壁的凶案现场描述得非常详尽,可是由于缺乏目击证人、找不到其丈夫的尸体,最终佛山中院一审以“ 疑罪从无” 的原则,宣布岑喜华无罪。

一审过后,省检察院将罪名改为“ 过失杀人” ,抗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二审裁定将此案发回佛山中院重审。昨天上午,案件再度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岑喜华:判什么罪都服判

昨天早上,该案在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身穿囚服的岑喜华在两名女法警的搀扶下出庭,她显得很疲惫,向法官表示:“ 法庭判我什么罪我都服判,我只是想案件快点完了,我家里还有未成年的小孩;hellip ;hellip ”

而由于事隔3年,要找到岑喜华所称的“ 尸体” 已经不太可能,公诉机关与岑喜华的代理律师,围绕着岑喜华的口供是真还是假,再度针锋相对。案件昨天已经审理完毕,法官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岑口供可信性高

“ 我们认为应以一审时的故意杀人罪对岑喜华提出起诉。” 佛山市检察院表示,岑喜华具备了杀人的主观故意,在梁国斌头受撞击后,岑喜华又怎么确认他当时已死。此外,在其主观认为梁国斌已死之后,将其分尸的情节看,如果是失手杀人不应该会作出这样极端的处理方式。

检察院在法庭辩论时,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将其他的证据与岑喜华的口供相印证,以体现该口供并不是一份孤证。检察院表示,岑喜华的妹妹以及保姆的证言表明当晚有很大的吵架声和撞击声,时间、细节上与岑喜华的供述能互相印证 保姆第二天叫岑吃早餐时,看到岑双眼通红,也与岑喜华供述哭了一晚相印证 警方现场发现的血迹、部分组织块和岑喜华供述的作案方式比较吻合等。

辩护律师:为何不信梁走了?

“ 公诉机关证据明显不足。” 虽然岑喜华一直表示“ 没意见” ,但其辩护律师则对检察院的观点予以反驳。他称,目前证明被害人死亡的证据只有岑的供述,但依照岑的供述,尸体处理很繁琐,她通过雇用货车及搬运工对尸体进行处理,但是,公安部门用了很多警力竟然没有找到这些相关的人员,可见岑的口供的真实性无法得到印证。“ 有打架就肯定有流血,既然说梁国斌已经死了,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梁其实是自己走了?” 律师还指出,检察机关一直都称岑喜华的口供是“ 稳定的” ,但是稳定并不代表着一定就是真实的。

岑喜华

自称杀夫分尸

据受害人梁国斌的姐姐梁小姐回忆,2005年8月3日,她和父亲得知梁国斌失踪两天了,起了疑心。当晚,他们偷偷进入了梁国斌与岑喜华的房间,却意外发现了地砖缝里隐约有血迹。他们确信梁国斌已经出了事,于是马上报警。

岑喜华被抓获后,供述了梁国斌的遇害时间是在2005年的8月1日凌晨4时许。当晚梁国斌酒醉回家,两人发生争执并打斗。梁被岑喜华蹬倒在地时头部正好撞在沙发的木扶手上,呻吟了几声就不动了。岑喜华估计其已死亡,因此便进行了用菜刀分尸、用木炭焚尸、用硫酸溶尸、用胶桶抛尸的过程。

在一审中,岑喜华承认杀夫全过程。最终,佛山中院认为,因为目前梁国斌的尸骨仍没找到,无证据证实梁已死亡。于2006年12月一审宣判岑喜华无罪

作者:chinajs120;copy 精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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