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 12/11/2021

“11名男生群殴一名女生”背后的隐情

去年11月发生在云南昆明的“ 11名男生群殴一名女生” 事件近日再起波澜:事件发生地所在的官渡区教育局局长被停职,免去官渡一中校长魏泽明同志的职务,其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问责处理。

“ 11名男生群殴一名女生” 事件续:当事校长被免职

1月15日,昆明市官渡区委、区政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了解到“ 11名男生群殴一名女生” 事件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批示区属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于1月15日、17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如下处理意见:

由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成立工作组,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对案件进行准确定性,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要求,依法处理;启动行政问责,责令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施晓玲同志写出深刻检讨,给予区教育局局长王永泉同志停职处理,给予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官渡一中校长魏泽明同志免职处理,对官渡一中分管德育、安全保卫的副校长、保卫科长,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由区教育局纪委进行问责处理。

视频回放:“ 想看看打人的动作帅不帅!”

2009年11月23日下午,昆明市官渡一中初二六班的三名男生、初三八班的八名男生,在上课期间,邀约初二六班女生徐某某到学校附近的季官村老宝象河河埂上,对其进行殴打,其中两名初二六班的男生用手机对殴打过程进行录像。  

官渡一中的教师反映,视频内容过于残暴,让人不忍看下去。一些学生家长表示,这起事件令人震惊,难以接受,孩子在校的安全真让人不放心!对于为什么群殴一名女生,男生们的回答竟是“ 看不惯徐某某平时在学校内的行为” ,对于拍摄下殴打过程的原因更是解释为“ 想看看打人的动作帅不帅!” [NextPage]

事发后,徐某某迫于来自一条短信警告其不准揭发的压力,并未把遭到殴打的实情告诉父母、老师。她指认了本班的3名学生,但是却隐瞒了主要策划对其殴打的初三八班学生李某某及八班的其他六位学生。初二六班的三名男生也自愿“ 背了黑锅” 。

官渡一中党总支书记严尔骏说,学校也就当作一般的打架斗殴事件处理,让徐某某到医院做检查,发现没有大碍,就协调三位学生家长赔偿医疗费300元,三位学生做了检查。2010年1月8日,殴打的视频开始在班级散播出去。

校方得知后,意识到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打架事件,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责成保卫科在派出所干警指导下重新调查此事,搞清事件原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如考勤和请假制度等。 

是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校园暴力愈演愈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背后,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教育等方面的原因。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违法乱纪的学生重保护而轻惩戒的法理失衡倾向,一味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轻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处,使一些品性恶劣的学生只知道自己的权力,而无视自己的责任,显然为校园暴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园暴力中屡受伤害,而一些品性恶劣的学生在校园内为所欲为称王称霸,校园暴力导致的“ 劣徒驱逐良民” 的倾向已经日益明显。

鉴于昆明市官渡一中的“ 11名男生群殴一名女生” 事件的教训,有专家指出,有关部门在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必须在被侵害对象问题上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侵害者和被侵害者都是未成年人的现象,如何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即可让施暴者醒悟,又可以避免被施暴者成为“ 冤大头” ,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既而防范今后引发的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司法保护如何抉择?何去何从,至关重要!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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