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初级中学里,不少学生聚集在布告板前,望着刚贴出来的一张布告,小声地议论着。 “张珍珍记大过了,啧,啧!” “交交朋友嘛,有什么了不得,要这么小题大作?” “老师说她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呢!” “我真不明白,她前两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怎么一下子变得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了?”
这是一个初中女生因为”谈恋爱”而受处分的状况以及学生们的一些议论。这种状况在目前一些中学里时有发生,老师和家长一般都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坏事,不学好,思想落后,父母亲对孩子实行打骂,甚至把孩子赶出家门;学校严厉处分孩子,甚至开除出校。这种看法和做法对不对呢?不对,很不对。这样做会引起十分严重的后果,这是每个教师和家长必须认识的。
性首先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要、一种本能,人到了青春发育期以后,自然地会对异性发生兴趣,会产生恋爱、婚姻和性的需求,任何力量也是阻挡不住的。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由于物质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由于文化传播事业的发达,全世界都有一种青少年青春发育期提前的现象。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女孩的月经初潮和男孩的首次的平均年龄比半个世纪以前要提前一年半至两年。生理成熟期提前了,对异性需求的出现当然也会提前。
早恋并不是什么邪恶的事,决不能把早恋和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划等号。历史上有许多名人都是早恋的。普希金给异性写情书、歌德开始被异性弄得神魂颠倒的时候也只有十四、五岁。马克思十八岁和燕妮订婚,他们谈恋爱当然更早,聂耳在中学时代就谈恋爱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闹”三角恋爱”时也只有十四、五岁。这难道都是”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吗?
当然,这样说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提倡早恋,也不意味着应该从这方面效仿名人,因为时代和社会的条件是不同的。前面说过,性首先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要,它有自然属性,更有社会属性。这是因为人是社会化的动物,人类性行为不能不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社会对性行为不能不施加控制。青少年在十几岁的时候就产生了性需要,但在这个时候社会要求他们集中精力长知识、长身体,不要为恋爱分散精力。由于不少青少年存在着生理成熟程度和心理成熟程度的矛盾,在心理上往往很幼稚,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还不知道应该怎样掌握分寸、控制自己,所以过早地恋爱往往没有好结果。这对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都不利。因此社会必须引导孩子们集中精力于学习进步,不要过早地恋爱,不要在春天浪费自己的夏天,不要在果实还远远没有成熟的时候急于把果子摘下来。
在这方面,以下几个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一、要对青少年进行人生观的教育,使他们有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先立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一般说来,志趣高远、学习努力的学生早恋的很少,就是这个道理。
二、要对青少年加强性教育,首先是性的道德文明教育,使他们破除性神秘感,保持正常的两性交往。有人曾经调查了三个中学的十一个班级,其中男女同学正常交往的班级早恋人数只有男女同学互不来往的班级早恋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三、教师、家长也要破除神秘感,不要看到孩子与异性常在一起,就斥之为”早恋”。有个学校初中三年级班长(男生)和学习委员(女生)学习成绩都很优异,而且对数学都很有兴趣,经常在一起互考难题。可是,老师竟斥责他们是”早恋”。他们对此十分反感,反而抱成一团,真的早恋了。
四、要注意孩子的动向。早恋是有”苗头”的,例如:学习成绩突然大幅度下降了;突然地过于注意修饰了;下课后经常不在家;有时若有所思、说话少了;经常收到来信,信封上又不注明单位和姓名;喜欢一个人写写信、记日记,千方百计地不让别人看到……如果发现以上这些情况,就要更关心孩子,和他谈心,加以引导。
五、要充实和丰富孩子的业余生活,如文娱体育活动等,使他们过剩的精力有个发泄的正确途径。孩子爱看小说和电影,不可避免地会接触一些爱情的情节,对此要启发他们有正确认识,而不要盲目模仿。
六、如果孩子真的陷入了早恋,决不能对他们采取粗暴的态度,否则是十分有害的。有个初中女学生,由于和男学生互递小纸条,被教师发现了,记了大过。她回家后,被父母痛骂、痛打。并被赶出家门。她在马路上又冷又饿,有个流氓引诱她,叫她在人家家中暂住,过一天等父母怒气平息后再回家。小姑娘受骗了,当夜就被流氓奸污,她很快地堕落了,变成了一个女流氓。这是谁之过呢?流氓当然罪大恶极,父母、教师就不该负责吗?社会没有普及性教育,使孩子们在性愚味中徘徊,不也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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