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外遇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每个人几乎都被外遇遇到。有的是处于外遇事件的核心,是外遇的受害者。像父母曾有外遇,或配偶曾发生过外遇。有的则是处于外遇事件的边缘,是外遇的旁观者,像对同事,甚至是电影明星、美国总统,看了很多,也批评很多,但觉事不关己。但弔诡的是,真的是事不关己么?
若问一些旁观者,他们都不会认为外遇是一件切身之事。他们会把发生外遇的人归类,认为是某一些道德薄弱、不负责任的人才会做。至于他自己是永远不可能,他的配偶也应该不会。直到有一天发生在他身上,才会问:对方怎么可以如此待我?欺骗我?向我一次又一次地撒谎?或我为何会变成这样?事情怎么会如此发生?
也有的人听天由命,不知是什么点燃外遇之火,也不知怎样可以防范外遇,只坐等发生了再说。他们以为婚姻中夫妻两人,只能各凭良心了。
但只要走过的人都知,发生不忠,对每个牵连进去的人,不论是被背叛的配偶,孩子、父母亲人,甚至不忠的一方与第三者,都是生命中最痛苦的经验之一。其中所经历的情绪张力亦是那么尖锐,被愤怒、沮丧、恐惧、罪恶、懊恼、羞耻与寂寞等种种情绪淹没。
因此,我们也许会问:既然婚外情带来的悲剧与痛苦是如此之大,为何还有人会铤而走险?外遇的力量为何如此之大,可以让一个人抛家弃子?
在此,我想来揭露外遇的一些内情。帮助我们破除一些对外遇的迷思,增加一些认识,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婚姻。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一个错误的观念,外遇的发生,不只是简单独立的道德原因,它的背后有许多复杂的成因。所以它的解决,亦不能只靠道德约束,还必须斧底抽薪,彻底找出原因来防止。
外遇的发生,也不只在某类特定的人身上。人的本性都一样脆弱,只是有时我们环境里没有会让我们跌倒的条件。如果有一天我们被放在同样的环境里,受同样的情感试探,亦不见得可以全身而退。所以,我们必须对外遇、对人性多有了解,才比较能避开一些人性的陷阱,不落入外遇的诱惑。
注意到我的用语:诱惑、人性、陷阱,可想而知外遇已不只是观念的问题。有些观念正确,道德上不认同外遇,觉得外遇是有罪的人,甚至基督徒,也会受不了人性的软弱与环境里的诱惑而落入外遇。所以,随时随地我们要有这个警觉性:即便是我,也可能会有外遇,我,也必须提防外遇。
伦理学家路易士·史密德(LewisSmede)曾提出外遇的发生有外界鼓励与内在鼓励两方面。
外界鼓励
我们所处的社会,媒体常对“性”百般煽动。在道德上不看重为婚姻守身,在价值观上,也常把性与男人的成就感牵连到一起。“玩玩没有关系”,“逢场作戏不要太认真”的论调,造成了许多拈花惹草型的外遇。
加上越来越多不看重婚姻,只追求个人满足的第三者在等待着机会,趁机而上。越来越多的诱惑遍布在我们身边,使得对性、对婚姻观念不认真的人很容易发生外遇。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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