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多侵财、爱扎堆

26年1-1月,青少年占我市违法犯罪总人数的35.6%。经过几个月的调研、座谈、走访,市政协专题调研组总结提出,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有4大特点:以外来、无业人员为主根据专题调研组提供的数据,在广陵区法院青少年庭审理的355个案件中,有25岁以下被告人688人,其中外地来扬的无业人员有371人,占了总数的54%;此外,在校生犯罪比例为11.9%,比例虽不算高,但人数呈增多趋势,其中23年为16人,25年已增至3人,26年1-6月已审结21人。侵财性犯罪突出广陵区法院25年审理的少年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占63%,抢劫、抢夺案件占了19%,两者总和达85%。调研组委员提出,部分青少年贪慕虚荣,随意挥霍,沉迷于网吧、电玩室等,开支较大,由于从正当渠道得不到足够的花销,便通过非法渠道掠取钱财。调研组同时发现,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新类型犯罪案件如过失致人死亡、非法持有枪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事业单位印章、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务等,也时有发生。此外,由于自制力较差,因一时冲动、意气用事参与聚众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涉案人数占了12.7%,该类犯罪不容忽视。共同犯罪比例较高从23年以来的案件记录中,政协调研组发现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共同犯罪比例较高。广陵区法院青少年庭23年以来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总人数占涉案青少年人数的73.9%;另外,根据以往经验,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16-17岁之间,但近年来,14-15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增加趋势,青少年犯罪出现低龄化趋势。在广陵区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年龄最小的仅14周岁零一个月。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根据统计分析,犯罪青少年中,小学和初中学历的占82.4%,高中以上学历的仅占17.6%。政协委员认为,一些青少年过早中断学业,进入社会,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犯罪行为具有无知盲目、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的特点。此外,根据92份由犯罪青少年的家长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犯罪青少年的家长文化水平总体偏低,文盲占28.4%,小学文化占35.2%,高中以上文化仅占3.7%,还有6.9%的家庭,有家庭成员曾因违法被拘留或判刑。【委员评点】关键是家庭教育缺失大部分与会委员认为: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一些家庭对子女教育的缺失又折射出社会问题。《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长反映与孩子“难以沟通”、“不了解孩子内心想法”的占33%;反映“忙于生计、没空教育”的占24%;反映“水平低、不会教育”的占17%。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部分政协委员提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从家庭做起,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特别要帮助那些有困难、有问题的家庭,弥补对子女教育的不足。同时,社会应加强对失学、无业、问题青少年的关心和关注,将其纳入社区管理。乡镇、街道团组织应经常性开展调查,掌握社区内青少年的状况,建立全面准确的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对特殊家庭青少年、刑释解教、社会闲散、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建立详细档案,根据其行为变化定期更新,清楚其心理特征、动态情况,逐人制定帮教计划,矫治不良行为。此外还可通过帮助失学、辍学的闲散青少年重返校园或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寻找就业岗位,把这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之中。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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