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林振祥被警方拘留,石井市场20名长期被这些“小混混”欺压的摊主联名向公安机关求情,请求“使真正的受害人不被冤枉”。
昨日(28日),林振祥涉嫌故意伤害案在东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林振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庭审焦点。公诉机关以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林振祥提起公诉,林振祥的代理人则坚称林振祥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杀人:打斗中刺死一人
林振高是广西人,在东城区石井市场江厦购物广场门前摆了一个烧烤摊,他的弟弟林振祥帮他的忙,两人做此生意已4年。
去年10月23日晚上8时许,烧烤摊陆续来了十几名年轻男子,林振高知道这些人是市场里的“小混混”,为了不惹麻烦,林振高交待弟弟林振祥要忍耐。
当晚11时30分许,这群年轻人消费了300元后,表示“下次再给钱”。林振高说:“每次都说下次给钱,多少也给一点吧。”这话激怒了他们。陈文辉等人拿啤酒瓶打伤林振高的头,又用碎啤酒瓶割伤林振祥的手臂。
打斗期间,林振祥从烧烤台上拿起平日切肉的刀,捅了叶乙峰5刀,捅了陈文辉7刀,捅了谭华兵3刀。陈文辉等人受伤后四散跑开,林振祥又持刀追赶,叶乙峰跑出约120米后,倒地死亡。
检察院指控称,林振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死二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求情:20名摊主联名签字
林振祥被批捕后,林振高写了一份“请求书”,又到江厦购物广场周边摊位寻找曾经被“小混混”们欺负过的人,说服他们在“请求书”上签字,帮弟弟求情。最终,20名摊主签了字。
“请求书”中称,“小混混”们不是在这家强拿东西,就是在那家小餐厅要好酒好菜,每次都分文不给。
庭审:死者家属索赔16万
昨日,该案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要求林振祥赔偿16万多元。
林振祥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意,但他说:“我让他们不要过来,他们还是冲过来,我这才顺手拿刀自卫的。”
-现场回访:“小混混”们不敢来了
昨日记者回访了事发地江厦购物广场,林振高的烧烤摊仍然摆在原来的位置上,事发后,“小混混”们从此在江厦购物广场销声匿迹。烧烤摊旁边便利店李老板说,购物广场建立起来后就出现了那些“小混混”,现在他们都不敢来了,“这是用命换的”。
一家照相馆的老板说,林氏兄弟小本生意养家糊口,“小混混”们次次都吃“霸王餐”,是把人往绝路上逼。
防卫是否过当
-庭审焦点:防卫是否过当
公诉机关:
叶乙峰等人吃霸王餐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反观林振祥兄弟,两人所受的伤只是轻微伤,而林振祥却砍了叶乙峰、陈文辉、谭华兵三人多刀,明显超过了防卫的限度。
林振祥拿起刀之后,叶乙峰等人四散逃开停止了不法侵害,而林振祥仍然追出100多米砍人,实际上是对公民权益新的加害。因此,林振祥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林振祥代理人:
不能以林振祥兄弟两人受的伤没有叶乙峰等人严重便认定林振祥为防卫过当,更不能以他们仅仅犯有寻衅滋事罪来认定林振祥是否防卫过当,而应以陈文辉、谭华兵等当时使用的手段来认定。
林振祥面对持有比刀还锋利的碎啤酒瓶的人们,受到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应该认定林振祥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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