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玲心理咨询师 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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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理咨询不完善
雪狼
2015-08-01 21:11:24
抱抱TA
尊敬的律师:您好!2013年8月,我家楼上装修时因使用风炮工具大地面,导致我家屋顶损坏(屋顶白灰脱落一小块,两个房间飘窗窗户顶部出现裂纹),我们当即上楼告知工人停止用风炮作业,工人不听继续作业,我电话联系物业管理处告知情况,一小时左右物业管理处的经理到我家查看,之后到楼上告知工人停止用风炮作业,并找来管理处得两个工程师查看,说要找楼上的人进行修理后离开。但是后来楼上一直没有过来进行维修,几天后的晚上开始下雨,早上我们发现因裂缝处渗水,导致窗帘和窗台都有很多水。我们又找了管理处,经理和工程师再次过来查看,并上楼叫工人下来看,要求他们天晴后进行修理,第二天工人过来只将脱落的一小块灰进行修补,没有修理窗户顶部的裂缝。我们第二天到管理处将情况进行了反应,经理说会再找他们修理。之后我又断断续续找过管理处至少四次,都说会派人来修,但都一直没有来修。到了12月中旬我去交管理费时再次提出修理的事情(因每次下雨都会漏水),管理处说要我们找楼上的人自己解决。我认为管理处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所以,就告知他们在没有处理好这个事情之前,我将暂停交管理费。之后从2014年2月起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交管理费,他们也没有处理维修的事情。2015年7月26日上午,我再次去管理处找经理(已经更换了人),经理了解情况后说会再让人过去看看如何修,如果楼上不修的话,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管理处可以支付,多的话就不好办了。我说修好了我会全部交齐,如果维修费用多的话,可以和管理处均分。之后管理处也没有人来看。8月1日我收到了律师函,不仅催缴管理费,而且还要交一万多元的滞纳金。律师函是7月25日,要求10日内交,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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