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芳心理咨询师 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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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嘎嘎
2015-08-08 20:35:10
抱抱TA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奶奶有三个子女,大儿子,二儿子和三女儿,原来我爷爷买别人的一块地,地上已经建好了两间正房和一间厢房,买的时候是我爷爷付的几万块买的,考虑到三女儿生活不是很好,经过爷爷同意,决定把厢房的土地使用权给三女儿,当时也没怎么注意,在房产证上面写了爷爷和三女儿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爷爷去世了很多年,那是不是爷爷去世了,三女儿就能拥有整个土地的使用权呢?如果不是拥有整个土地使用权,那么三女儿能拥有多少部分呢?以后奶奶去世了,房产归谁所有呢?(补充一下,在原来只有一层老房子的基础上,三女儿在自己厢房的基础上又建了两层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也在自己原来正房旧房子的基础上建了两层,爷爷去世后,奶奶把几姊妹叫一起商量,已经在纸上写清楚把正房和厢房的房子分给了三子女,但是没有提到土地的分配问题)现在两个儿子和三女儿闹了不愉快,就怕以后奶奶去世后一口咬定房产证上是他自己的名字和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了,房产归她所有。如果以后按房产证分地产和房产的话是怎么分的?现在我就希望三女儿能只要他自己厢房的地产和房产,两个儿子也只要自己的地产和房产,恳求律师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办法,心里真的很担心,在这里我真诚的深深地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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