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闪婚”或者“闪离”吗?

  近日,有婚姻法专家呼吁设立离婚缓冲期,之所以有这样的建议,正是受到当今社会形式影响。近年来,无论是“闪婚”还是“闪离”,已不再是新鲜事,而今年四月,浙江省宁波市更是有一对夫妇7天内“三离两结”,刷新了“闪离”纪录。

  据婚姻法专家说道,现在结婚的人越来越多,同时离婚的人也越来越多。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社会和思想观念的发展,中国人的婚姻状况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的修正案减少了婚姻限制条件,登记制度也逐渐简化,一定程度上也催化了“闪婚”、“闪离”。

  另外一个使得“闪婚”、“闪离”现象日益增多的因素那就是现代人对婚姻的认识,仅凭一时冲动就又是结婚又是离婚。像这样单凭情感维系的婚姻是脆弱的,因为缺乏了维持婚姻有重要因素:许诺。

  维持婚姻共有三要素:许诺、亲密、激情。许诺是最基本条件,彼此对对方责任的承诺是婚姻的基础;亲密是情爱的情感元素,包括亲近、接纳、沟通、支持、鼓励等心灵上的默契;激情是润滑剂,是婚姻的动机元素,它可以对婚姻起到调节的作用。而现在不少人将恋爱中的情感和激情移植到婚姻中来,而忘记了许诺,因而他们的婚姻是脆弱的。

  对此,婚姻法专家硕大,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与调整,需要一个有效的劝和机制,来限制冲动的行为。国家的法律和制度,都有责任来引导婚姻。民政部近期提出设定婚前公告期、离婚分居期制度,就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所谓离婚分居期或称离婚熟虑期,在世界各国都已成为共识。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只是笼统规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但如何认定“确已破裂”,却缺乏实用的尺度和把握。

  事实上,不少夫妻在办理离婚时,是出于情绪上的激动而自称双方感情破裂,此时,如果作为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只为提高工作效率而不予劝解,那么一旦离完婚,双方冷静下来,常常出现追悔莫及的心理。因此,“闪婚”或“闪离”,请务必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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