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律师称其袭警是因他有精神病

2008年7月1日,北京男子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造成六名民警死亡、两名民警轻伤、一名民警和一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有查获的作案工具、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及相关《鉴定书》等证据证实,杨佳到案后亦作了供认。

杨佳,男,1980年8月生,汉族,北京市人。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

9月1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9月12日已立案受理。

法院还表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委托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对杨佳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杨佳的刑事诉讼辩护人问题,法院表示,杨佳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曾明确拒绝其父亲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杨佳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其母代为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律师担任辩护人。法庭经审查认为,谢有明、谢晋律师担任杨佳的辩护人,手续完备,符合法律规定。

在上海法院高院开庭公告信息栏里看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在第五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开庭时间是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

据悉,经过与杨佳的三次接触,翟建认为,“杨佳的精神有问题”。他指出,杨佳的行为符合其中第六部分对偏执型、冲动型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描述。翟建已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鉴定。这一要求暂时未获批准。

翟建是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他1984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199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同年10月与他人合作成立“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2002年11月又创办了全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mdash;mdash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翟建律师擅长于刑事辩护,从业以来,由他经办的重大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遍及全国。[NextPage]

杨佳父亲称其自小性格孤僻

杨佳的父亲杨明(化名)是北京一家单位的工人,母亲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员工。1980年8月,杨佳诞生于这个双职工家庭,杨明为其取名“佳”,希望孩子将来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人。

在杨明的记忆中,儿子从小性格孤僻,不喜欢与人交谈,惟一的爱好是看书。尤其喜欢看文艺类的书籍。每年过生日,杨明送给儿子的礼物都是书籍。杨佳在童年时代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父亲一起逛书市。

杨佳从小不是很爱学习,成绩马马虎虎,但品行端正。杨佳在北京读完小学和初中后,便到一家民办技校学市场营销,毕业后未找到工作。

1994年,杨明和妻子离婚,杨佳随母亲在亚运村居住。从此,父子很少见面。但杨佳每月会到父亲那里领抚养费。每次领钱后,父子俩会有短暂的交谈,但内向的儿子很少跟他说心里话。

他反复询问第一批赶到的记者,杨佳的动机是什么。1994年,杨福和妻子王静因互相猜疑有外遇而离婚,杨佳随母亲搬离胡同,自那以后,除了每月向杨佳提供800元的生活费,父子再无联系。
他反复询问杨佳行凶的动机。当得知原因后,杨明说,儿子从无偷窃行为,不理解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当初夫妻因猜疑离婚,这场婚变对当时正读初一的杨佳是有影响的,这加重了他性格孤僻的一面。

杨明说,作为父亲,他万分难过,但他相信公安机关的执法公正,“如果杨佳确实做出违法的事情,他必须受到制裁。”

杨明说,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见儿子一面,“也许见得上,也许再也见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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