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戒偷车瘾 他曾找过心理专家

  昨日上午,因和家人赌气而偷车的18岁的贾刚(化名)(本报20日曾报道),被圣灯寺派出所民警从看守所带回派出所,以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面对记者,贾刚称自己对偷车已经“有了瘾”,他为此还曾找过心理专家咨询。

  一路上健谈见媒体沉默

  从看守所坐上警车后,贾刚见到了自己认识的圣灯寺派出所教导员李速,他很快打开了话匣子。贾刚说,被警察抓获时,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手上那块表,那是女友给自己的一款“摩凡陀”牌手表,市场价值6万多元。他当时的想法是,无论如何,也别把表弄坏了,因为“这表管不少钱”。

  一路上,贾刚还向民警说起了女友,从5月份出狱后,一直都是女友靠转卖手表等,拿钱供他生活。贾刚给人感觉很机灵,说话很有点“江湖”口气。

  到了派出所后,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贾刚显得十分戒备,一直坐在座椅上望着窗外,神情冷漠,面对记者们的提问,绝大多数时候都以摇头表态。

  贾刚:爱偷车是心理问题

  吃完午饭后,贾刚不再那么紧张,慢慢道出了自己的一些过往。

  他举起左手掌,只见中指和虎口处均有一处刀疤,这是两年前因偷车入狱后,贾刚给自己留下的。他想剁掉自己的手指,但最终没能狠下心。之所以这么做,他是想戒掉偷车的“瘾”。“我看见车没锁好,就想把它开起走,不开走心里就不舒服。”贾刚说,在将赃车偷开出小区那一瞬间,自己就已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辆车在手里就几天时间,最少的只开了3天就丢弃了,“没想到去卖,卖也卖不到啥子钱。”

  上次刑满出狱后,贾刚曾去找过四川大学的一位心理教授。这位教授在和他交流后表示,贾刚存在心理问题,对偷车有一定程度的“上瘾”,并建议他投身于其它的事情来戒掉。随后,贾刚开始参加体育运动,上健身房。派出所民警也曾数次找到他,了解其近况,劝导他不要重蹈覆辙。可一旦闲下来,贾刚还是想去偷车,“感觉好耍,就像是娱乐项目,或者当是个工作,没事就想去偷。”他坦言,以前偷车是为了引起家人的注意,而现在却再不愿和家人面对了。

  贾刚从10岁就开始摸车驾驶,那时他是玩父亲单位的车。直到现在,他仍没有驾照。

  不想请律师警官开导他

  说起家人和女友的情况,贾刚显得有些抵触。他说女友比自己大,今年24岁。在一个多月之前,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他就没有再偷车了,“也想改过自新。”贾刚低声说道,母亲再婚后又生了一个男孩,她偶尔会打来电话,问问他近况如何。在自己刚满18岁的第一个月,母亲曾给他5000元,此后再没汇钱。而自从上次入狱后,父亲也断了他每月的生活费。贾刚平时很少回家,没有在家吃过饭。当没钱用时,就会先给家里打电话,让家人把钱准备在屋里,自己回家取了就是。

  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贾刚觉得少数司机的安全防范意识太差,自己才能频频得手。他一般在小区内偷车,失主车内有停车卡甚至是备用钥匙,这些能使其顺利驶离小区。而在那辆被盗桑塔纳内,连机动车登记证都放在车里,立即拿去转卖都没有问题。

  自始至终,贾刚的态度都显得很无所谓,他表示不想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对此,教导员李速开导他,在监狱里彻底戒掉偷车的毛病,争取早日出来,到时贾刚需要什么援助,都可以来找派出所帮忙。“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但希望下次见面时,我们不再是目前这种关系。”听了警官的耐心劝说,贾刚不住点头,也愿意考虑接受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张玮摄影钟履

  同步播报

  偷车未得手仍被判盗窃罪

  本报讯(郫法记者董馨)两天内,窃贼两次在郫县盗窃面包车。虽然均因种种原因未得手,但他仍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昨日,郫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6000元。

  7月8日凌晨4时许,铁某(男)与他人预谋后,在郫县犀浦镇盗窃王某的一辆价值1万元的面包车。但因为汽车方向盘被锁住,窃贼们无功而返。这伙人不死心,第二天凌晨2时许在郫县红光镇行窃,被车主发现未果。

  法院认为,铁某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已达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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