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心理不健康的分类,国内外已有多种方法,结合最近出版的心理咨询师教材和我们国内的实际情况,这里把它分为四类:
(一)一般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从刺激的性质: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压力、处事失误等因素产生内心冲突,并因此而体验到不良情绪(如厌烦、后悔、懊丧、自责等);
2、情绪反应持续时间:满一个月或不良情绪间断的持续两个月仍不能自行化解;
3、反应的强度: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基本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社会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
4、反应是否泛化:不良情绪的激发因素是否仅仅局限于最初事迹,即便是与最初事件有联系的其他事件,也不引起此类不良情绪。
定义:“ 心理问题” 是由现实因素激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二)严重的心理问题:
符合“ 严重心理问题” 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引起“ 严重心理问题” 的原因,是较为强烈的,对个体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或道德性的)。
2、遭受的刺激强度越大,反应越强烈:多数情况,会短暂地失去理性控制,在后来的持续时间里,痛苦可逐渐减弱,如单纯依靠 “ 自然发展” 或“ 非专业性的干预” 却难以解脱;对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3、持续时间长久: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始,痛苦情绪间断或不间断地持续时间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内。[NextPage]
4、内容充分泛化:痛苦情绪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起,而且与最初刺激相类似,相关联的刺激,也可引起此类痛苦。
定义:是由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应剧烈,持续时间长久,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均为常形心理冲突,一是与现实处境直接相联系,二是带有明显的道德性质;“ 严重心理问题” 有时伴有某一方面的人格缺陷。
(三)神经症:
神经症的定义:病人有严重的心理冲突并感到痛苦,严重的影响了社会功能、心理功能和身体功能,但却没有器质性病变做基础。
神经症有很多种,常见的如焦虑症、抑郁症、恐怖症、疑病症以及强迫症等。
★ 焦虑症:没有明确危险目标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提心吊胆和恐惧,坐立不安,不由自主的发抖、出汗、胸闷、恶心、,尿急等。
★ 抑郁症:表现情绪低落,每天都充满不快和悲伤,并且躯体不适,失眠,病人内心感到非常痛苦。
★ 恐怖症:害怕有聚会,社交、动物恐怖等。
★ 强迫症:病人自己强迫自己做一些事,对自己身体出现的现象过分的关心和或想一些事(强迫思维,强迫动作),这不是病人的意愿,但无法控制,摆脱不了,如洁癖,不断洗手;不放心是否关好了门;走到路上必须数树;等等。年轻人多见一些。
★ 疑病症:敏感,不懂医学,但老把身体的一些现象和医学书对照,怀疑自己是这样病那样病,别人得了什么病,也怀疑自己得了这个病,反复就医,医生的检查和解释都不能打消他的疑虑。
神经症的心理冲突为变形冲突,与现实处境没有什么联系,不带明显的道德色彩。病程大于三个月,痛苦不能自行化解。[NextPage]
(四)人格障碍
性格上的一种变态(是一种人格偏离和畸变,也即不伴有精神症状的人格发展适应缺陷),表现为行为缺乏弹性,常呈现出固定的适应不良行为方式的反应(认识绝对,偏激).情绪不稳定,感情淡漠,易激惹.可以理解为“ 变态” 。它有如下几特征:
1、难于与他人处理好人际关系。
2、行动常受偶然动机和本能支配,自制力差。
3、把自己遇到一些困难都归咎与命运和别人的错误,毫无社会责任感。
4、对周围事物充满猜疑,敌视,嫉妒和偏颇。
5、当其行为后果伤害,刺痛他人时,自己却泰然自若等。
定义:人格障碍的形成源于生活环境、遗传、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格障碍一般始于童年、少年期,是一种逐步发展起来的人格偏离和畸变,形成后一般不易改变,甚至持续终生。只有少数人到了中年后才有缓解。人格障碍也有很多种,如偏执型、分裂型、攻击型、反社会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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