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冬天了。冬季的白天没什么意思,空洞的阳光,看惯了的汽车人流。当夜撒下来,都市似乎才活起来,欢度新千年的巨幅霓虹灯广告在几十层的大厦上跳动,橱窗里的模特儿神采奕奕,男孩女孩在路边相拥而立,他们的在暗夜中闪闪发亮。小巴的售票员拉开嗓门儿喊着:“快上车,快上车,早点回家喽”
这个时候,我大半裹着大衣坐在某辆小巴上,头缩在竖起的大衣领子里,所事事地望着窗外。小巴路过那家“星巴克咖啡店”时,我会习惯性往里看,几乎每次都空空荡荡,也许上演浪漫情调的时间还没到来。不要以为它和我有什么关系,一点也没有,我甚至从没进去过。我已经站在30岁的门槛边,3岁的女儿和按时上下班的丈夫正在家里等着我,咖啡店这类地方几乎已和我无缘。我只是下意识地往里看,好像那里面藏着什么,而那藏着的东西正好可以放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
临近圣诞节的一个傍晚,天上飘着零星的雪花,车子慢慢开过“星巴克”。我照例往那儿看。这次我看到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正推门而出。他在门口站了一下,仰头看看天,然后把手插在衣兜里,往和我相反的方向大步走去。我在车窗里回头看他,那个背影非常熟悉。我脑子里迅速跳出一个人名和他的模样:“秦南”然后又迅速否决:即使是他,那也是五年前的他。此刻,他应该在南半球的阳光下,不会在这黑暗中看雪花。
认识秦南的时候也是冬天,但下着雨而不是雪。那时,我一边轰轰烈烈地谈着恋爱,一边做着出国梦。我上了一个托福班,秦南也在里面。他的高大和英俊让我注意到他,不过我们从没说过话,他脸上有种不成熟的表情。有时他和一个开着车的男孩一起来,一起走。有天下课出门发现下雨了,我没有带伞,就把包顶在头上,飞快往胡同口跑,想到马路上去拦车。跑了不多远,有车在我身旁停下,转头看,秦南在车里对我喊:“别跑了,快上来吧。”他打开车门,我毫不犹豫就钻了进去。看着我的狼狈样,他笑道:“你跑得可真快”我第一次看见他笑,露出两颗白白的虎牙,一脸的纯洁可爱。
那次以后,我常常搭他朋友的车,在车里天上地下地胡侃,说得最多的还是出国。他说要办澳洲移民,我觉得可能性太小,还是考奖学金希望大点。他说他一定会办成的,我似信非信。托福班很快结业了,我和他也就不再见面。5月,我参加了托福考试,成绩离奖学金的标准还差着一大截。我沮丧了几个星期,就一狠心把出国梦抛掉了。不出国,那就结婚吧,25岁,也不算小了。可是,一直对我腻腻乎乎的男友居然对我的结婚建议躲躲闪闪。不久,真相大白,我在他的宿舍里看到他正和另一女孩并排而卧。我带上房门,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离开。
我不想伤心,但是不能不伤心。下班后我常常躲在办公室不回宿舍,我愿意一个人呆着,不想见人。有半年没有任何联络的秦南却在非常时候出现了,他在电话里说:“我想找几个托福班的同学聚一聚。”我无精打采地回答:“聚什么呀,没意思。”他却兴致不减:“怎么会没意思定好了日子,我再通知你。”
隔了几天,轮到他在电话里无精打采了:“都不想聚,都说没空,现在这年头,人心不齐呀。”听着他的失望,我忽然来了同情心:“我们俩聚,怎么样”他的声调一下高起来:“好,什么时候”“今天下班。”
我们把聚会地点定在了一家西餐厅,秦南彬彬有礼地为我拉开坐椅。他真的很英俊,和他坐在餐厅里,我以为别的女孩会投来羡慕的眼光。可惜,一顿看着蛮有情调的晚餐,最后却被我弄走了味。我喝了半瓶葡萄酒,满脸绯红地趴在桌上,眼泪汪汪。秦南拍拍我:“你怎么了有心事”“说出来你也不懂。”可最后我还是说了,我说我失恋了。秦南说这他还真不懂,他连恋爱都没谈过。我说,我知道你纯洁,90年代的稀罕物。他很有些自卑地答:“我开窍得晚。”那晚,秦南半拥着把我送到楼下,看着我摇摇晃晃地上了楼。
那个夏天闷热得出奇,我懒懒地呆在屋里,情绪依然在过往的情感里逗留彷徨。有一天下班,走到宿舍门口,听见里面欢声笑语,觉得自己很不适合进入这种场景,就又返回办公室。我没有开灯,坐在黑暗里,盯着桌上的电话机,心里有种错觉,以为自己还像以前那样在办公室,等着电话铃声响起来,他会在电话那头情意绵绵地问:“是在等着听我说‘我爱你’吗”
窗外有光透进来,我被自己的错觉搞得泪眼迷蒙。清醒过来,便痛斥自己差劲,即使淹死在过去的痛苦中,也不会有人同情你。我抓起电话,要找个什么人和我呆在一起,我不能这么孤独。我脑子里首先跳出的是秦南,于是拨了他家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正好是他。我的声音里有点哭腔:“秦南,我在办公室,能来看看我吗”他没有丝毫犹豫,爽快地说:“行,你等着,我马上就到。”
半个小时后,他站在办公室门口,手里还提着一袋麦当劳汉堡套餐。他笑嘻嘻地说:“还没吃饭吧,小姐我这个送餐员怎么样”
我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秦南,你这么有骑士精神,居然没女朋友,真让人难以置信。”
“她们还没生出来。”他调侃了一句,就把汉堡放在桌上。灯火通明之中,我飞快吃完了汉堡,刚才的伤感情绪全速而退。看我吃完,秦南问:“让我陪你做什么”
“你会讲故事吗给我讲故事吧。”
“我会讲童话。”
“真的我从小就没听过童话,现在可以过瘾了。”
他站起来,打开桌上的台灯,把大灯关了,声称要有点童话气氛。那晚他讲了四五个童话,讲到后来,我眼皮直打架,真的要在童话里睡去了。他拍拍我:“回家吧。”
我们走出办公楼,夏夜的天空蓝而高,一片澄明。我忽然又沉到一种飘忽的情绪里,不再说话。他好像跟我一样安静,我们默默地走着,很像一对情侣。他把我送到宿舍楼下,我看看他,说:“谢谢,谢谢你今晚陪我。”
他笑了,又露出两颗白白的虎牙:“高兴一点,有事找我。”
从夏到冬的几个月里,我和秦南见过好几次,都是我约的他。我们在一起气氛轻松,说起话来都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们从不深谈,不知是谁在制造距离。我喜欢秦南是毫无疑问的,但喜欢到什么程度,我一点也不清楚。不见他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念他,这和以前那种恋爱的感觉完全不同。而他,更是什么都没表示过,他跟我同龄,待我却像个大哥哥。
我在心里把这种关系定义为“友情+温情”,它给人感觉非常舒适,没有压力,不会爆炸,也不会冰冻。享受它,就不该再奢求什么。
冬天到来的时候,有一天,我们一起吃火锅,我又喝了一点酒,在雾气蒸腾中,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问出那么一句,好像要试探什么:“秦南,你真的对感情不开窍”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现在我开窍多了。”后来,他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他告诉我,在我失恋那会儿,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友,他觉得比他以前见过的感觉都要好,于是这么按部就班地约会下去。“我觉得我们性格有点冲突,但她对我很好。我们已经说好一起移民澳洲。”
那天我酒又喝得有点多了,他照例把我送到楼下。告别时,他忽然拥抱了我一下。我的头埋进他的胸口。他的手臂围成一个怀抱。我在那一秒钟里跌进无边际的温暖。冬夜没有风。冬夜很温暖。
上楼的时候,我知道,我对他的爱情在这一瞬间清晰,但也在这一瞬间失落。他的拥抱告诉了我一切。
我们不再见面。第二年春天,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已办好澳洲移民,他要走了,带着他的新婚妻子。我用以往笑哈哈的口吻祝贺了他,然后说要送他点工艺品,让他去蒙老外。
我们在春风浩荡的大街上再次见面,他微笑着,没有露出他的虎牙。我把一大包蜡染、木雕什么的塞到他怀里,他打趣道:“没钱的时候,我拿它们换汉堡吃。”玩笑了一回,我们挥挥手告别,好像没有留恋。我们各自都有路要走。
不久,他来信了,信写得很严肃,不像他平时的样子。说了他的生活和工作,说他很想念国内的朋友,尤其是我。信的末尾开导我:“嫁一个好人,好好生活。”
一年后,我真的嫁了一个人人都说好的丈夫,惟一的缺点是不喜欢也不会干家务。女儿出生之后,我就像一只陀螺,在女儿、家务和工作之间不停地旋转。每晚倒向枕头的时候,才觉得是最幸福的时刻,可惜这样的幸福还不能持续整夜,总要被女儿的哭声惊醒。早晨历经艰难才能睁开。一场战斗之后勉强把一切搞定,在最后一刻叫醒丈夫,由他将女儿送入托儿所,自己抓起包开始远距离的上班征程。
日复一日,我把自己忘在婚姻和家庭里了。有时照镜子,看着自己蓬头垢面的样子,觉得婚前那在饭馆里喝酒、在胡同里飞跑的女孩已经带着我生命的一部分,离我而去了。留下的这个我,被“家”这个泡坛腌得变了味,蔫蔫的打不起精神。
那个灰暗而疲惫的冬天,秦南回来了。他要约我吃饭,我在瞬间的犹豫之后答应了。我没有理由拒绝,我们已经三年没见了,我能否认我在有些时候曾经想念他吗
约定的那一天,从早晨就开始下雪,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飞洒着,灰调的城市很快变得美丽素净婉丽。秦南选了一家老字号餐馆请我,他说这是他以前经常来的,是他怀念北京的一部分。他比以前胖了一些,脸上的严肃和微笑都显得成熟了。我的表情和语调透出的只有两个字:疲倦。在我长久的沉默不语中,他忽然问:“还想听童话吗”我立刻苦笑:“现在我是讲童话的妈妈,不再是听童话的女孩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好像听见女儿的哭声,一阵不安涌上来。我加快了吃饭的速度。秦南似乎觉察出什么,也开始闷头吃东西。
我们很快走出饭店。雪已经停了,有一点点风,满地洁白。秦南看看我说:“好久没看见雪了,我们走一段,好不好”我点点头。是的,这么好的冬夜,有多久没散步了我把这一切驱逐在我的生活之外太久了。
我们沿着昔日皇家御花园的围墙走着,松软的雪在脚下吱吱作响。走了一段,我感到了寒意,秦南伸出手:“来,把你的手放进来。”我顺从地把手放进他的手里。他握住我的手,然后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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