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犯爱讲故事的毛病,我就是这样。我过去的他,叫汤尼,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怎么这么洋派,给他取了个外国名。他现在是一个小公司的经理,上个月结婚了,我很大方地祝福了他。其实和汤尼在一起的记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了,包括他第一次送我玫瑰花的场面、他第一次吻我的感觉、他跟我说分手的时候那种让人讨厌的表情,都忘得差不多了。我甚至想不起来他是不是真的有一米七十八。不过这已经无所谓了,因为我现在的男人比他高多了,而且,他是正宗的外国人。亚当斯是个美国人,在达拉斯有一座自家的祖产,现在我就住在那里,我在达拉斯的一个电脑公司做普通的职员,因为和亚当斯一起住,所以不用付房租,这样我的生活就显得很富足也很悠闲,所以我才有空在周末的时候坐在阳台上找点过去的记忆。在国内的那么多驳杂的记忆里,独独有根红色的发丝带特别扎我的眼睛。当然,这个发丝带属于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何芳。贰何芳是汤尼的初恋情人,她和汤尼算早恋。汤尼那会儿刚上初中,长得有几分秀气,不像现在丰肚肥臀。何芳长得也有几分美貌,两个人坐在前后排,眉来眼去地就好上了。汤尼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班上那会儿兴这个,谁要没个“马子”,准被人笑话。汤尼小时候还算老实,没把人家怎么地,估计他也不知道该把人家怎么地。他们的恋爱就是每天汤尼骑车到何芳家巷子口等她,然后晚上再把她送回巷子口。周末的时候,何芳会从家里溜出来到学校大操场看汤尼踢球,踢完球以后,何芳就会拿着自家带的开水迎上去,乖得小媳妇似的。总之呢,汤尼跟何芳的感情纯洁得就像何芳家带来的白开水。汤尼还说他那会儿特痴情,那阵,咱中国还不算特别发达,所以小初中生身上都没什么钱。有一回何芳小姐大寿,汤尼没钱又想装英雄,就忍痛把一套《红楼梦》卖掉了,加上偷偷攒的点小钱,总凑了共八十块,请何芳吃了顿麦当劳。那时候,麦当劳刚刚挺进中国,这俩早恋的小年青就成了中国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席间,汤尼羞涩又不无骄傲地拿出了他精心挑选的礼物,一条绣着米老鼠小图像的红色发丝带。以后,有那么一阵子,何芳上学都扎着那条红色发丝带。可是有一天,何芳不扎那个发丝带了,改把头发梳了个髻子盘在头上,搞得自己跟个舞蹈演员似的,然后走到汤尼面前,高傲地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汤尼一头雾水,就问她:“为什么呀?”何芳言简意赅地回答:“你这人特没男人味儿。”就扭头走了。原来何芳迷上学校高年级的一个“老大”,就把汤尼当作小瘪三一样给甩了。汤尼就去找那个“老大”争风吃醋,结果被“老大”的几个手下给“扁”了一顿。所谓情场失意考场得意,后来汤尼同学发奋图强,就成了个好学生,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后来又考上了省里的重点大学后来就认识了重点大学里号称“才女”的我。所以当人家说“啊,爱情的力量多么伟大!”汤尼就总是说“咳,失恋的力量多么可怕!”叁按说,甩掉了纯情得像白开水一样的汤尼转投浑浊得像一团烂泥巴似的“老大”的怀抱,何芳就一定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然而不,何芳自打跟了“老大”以后,就真的死心塌地了,整整十年,没听说她再喜欢上谁,倒是听说“老大”为了甩掉她,闹了好几次出走,最后都被何芳找到了,等到“老大”逃得累了倦了终于想承认何芳做他老婆的时候,何芳却死了。何芳怎么死的?何芳死得不是太好看,也是为着那么点小事。“老大”让何芳给逮怕了,就说:算了算了,老子怕了你了,跟你结婚还不成吗?原来两个人好不容易高中混毕业了,却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就合伙开了游戏机厅,过两年赶时髦就改成了网吧。“老大”这个人心性浮躁,有了点小钱,就想泡妞,可是泡妞的技巧不算特别高明,每次都让何芳给发现了。发现了何芳就跟他“作”,一哭二闹三上吊,搅得“老大”不消停,就老实一阵子。没几个月,老毛病又犯了,又出去拈花惹草,就再闹,再吵。总之,跟“老大”的那几年,何芳的日子也不安生,只是让人不明白,“老大”这么不是个东西,何芳怎么还守着他呀。后来,何芳没了,人家翻了她的日记一看,才知道,虽然“老大”不是何芳的初恋,却是何芳的第一个男人,为着这个男人上过医院,堕过胎,不止一次。肆两个人就开始筹备婚事,总归是拍婚照买戒指什么的,哪知筹办着筹办着,俩人就吵起来了。何芳说想拍四千块的,“老大”说:不都差不多嘛。就想拍个两千块的。何芳就说:“你怎么这么小气,舍不得那点破钱,那破钱里面不是也有我一份吗?”“老大”说:我就舍不得钱了,都答应跟你结婚了,你这女人还有完没完了?何芳就说:你到底肯不肯,不肯,我就打这跳下去。“老大”也恼了:你跳吧跳吧,河水又没盖盖子。何芳就“嗵”的一声跳下去了,“老大”开始还没在意,还从口袋里掏出根烟点上了,据他估计,不到半根烟的工夫,她就该上来了。旁边一对散步的老夫妻看见了,直着急:小伙子,你女朋友跳下去了,你怎么不去救啊。“老大”就说:大爷大妈,甭着急,她小时候游泳队的。可一根烟过去了、两根烟过去了,没见何芳浮上来。“老大”这才急了,自己跳下去找了半天,也没见到人,只好打了11,11来了没半个小时,就找到了。原来何芳一纵身跳下去,没两分钟就没气了,连喊救命都来不及,她扎到河岸边的烂泥里了。那晚,一份报纸登了块豆腐块大的新闻,题目叫做“情侣拌嘴闹跳河,妙龄女惨死泥潭”,还说呼吁政府注意清淤问题。何芳就这样死掉了,死得一点都不浪漫。听说尸检报告里说,何芳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看来是医生警告她绝对不能再打掉了,她才催着“老大”跟她结婚的。何芳的葬礼请了汤尼,汤尼接到电话的时候很惊讶,一来这个女人死得太快了,二来都十来年没联系的,怎么找上他了。不过汤尼还是去了,怎么说也是初恋。去了才听同学说,何芳的日记老提他,因为跟“老大”的这么多年,特别不如意,就想起汤尼当年的好,觉得“没有男人味儿”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据说,日记本前面还夹着那根早已旧掉的红色发丝带。汤尼一听就傻眼了。伍汤尼跟我好了很短的时间,就跟我拜拜了。我也知道事实是他发现跟我在一起没有前途。我虽然说是个计算机系的才女,可又不是财女,汤尼到二十六的时候忽然明白了这个世界上除了钱什么都不重要,就找了个财女傍上了。其实我还知道,汤尼的突然觉悟跟何芳的死有关,因为参加完葬礼回来,汤尼就把我叫到他租的那房子,他忽然显得很沮丧,跟我说:“水儿啊,你知道死是一种什么感觉吗?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掉了!没掉了你懂吗,不是出远门了,是没了,变成一罐子灰。过去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一点都找不到了,好像从来没有过。水儿啊,你知道吗,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她的样子了。她长什么样啊?她是谁啊?她跟我有过什么关系啊?都想不起来了。看着她挂在墙上的照片,觉得特陌生,真的。我认识过她吗?跟她谈过恋爱吗?送过她发丝带吗?真的,都想不起来了。水儿啊,我真怕哪天我也这样没了,消失了,你就完全想不起我了。”那家伙那天显得特深沉、特深情、特让我着迷。我就抱住他的头说:“不会的,你死了,我就去陪你。”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特悲壮、特伤感。然后那天我就没回宿舍。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好像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男人特假,真的特假、特虚伪。前一秒还在痛悼消逝了的初恋,下一秒就能和别的女人巫山云雨。陆分手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说,我一直没有告诉汤尼其实他也是我的初恋,他跟我在一起的头一个晚上,我没有流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他就心安理得地以为甩掉我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不好意思的。我当然不会解释什么,人家都不要我了,难道我还做出一副怨妇的样子让他嘲笑我一辈子。我自然也很潇洒地说:生意不成仁义在嘛,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后来我就毕业了,先到了一家小公司,做了两年,两年间也换了两个男朋友,再后来就到了一个外资公司,老板就是亚当斯。见了亚当斯我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于是我就用我青春的最后一根小尾巴吊住了这个蓝眼睛、高鼻子的美国男人,没两年,我就到了达拉斯。到了达拉斯,亚当斯想把我安排进他们的总公司,我跟他说:“No!”我跟他说我想做独立的女人,我不要在你的下面接受你的余荫。虽然他的中文还不足以让他明白“余荫”这两个字的含义,他还是很爽快地说:“Yes!”然后赞美了中国女人独立的精神就把我介绍进了另一家公司。我的工作很轻松,就是编辑编辑一些简单的程序,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难,所以我才有空在一个下午来回忆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其实到了一定年纪才会明白初恋不过是一阵风,过去了,就吹散了,谁会为忘记午后那场莫名奇妙吹过的风而感到难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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