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读高中时常对我说:”我们班的同学都羡慕我有你这样一个爸爸。”我问:”为什么?”儿子描述了他的同学们对他们父母的描述:有的父母不许孩子锁自己的抽屉,有的父母要检查孩子的日记,更多的父母是限制孩子除学习以外的一切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班里有个女生,在家里没有接电话的权利,电话铃响,父母先接,如果是女生来电话,她可以接,若是男生,家长则当”信使”,一切事情负责转告。我不是这样的家长,自从孩子进入青少年期,我对他就很少干涉,除了在学习上提出一些笼统的要求,在其他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方面,我大多持积极支持或中性的不干预态度。在这一点上,我爱人和我有些分歧,尤其是在儿子交异性朋友方面,当时我正在国外长期访问,有一段时间,爱人和儿子同时给我写信,说他们之间发生了矛盾。我给爱人写信,建议她不用对孩子的事情横加干涉,应该象对待大人一样对待他;同时给儿子写信,在强调”学习是目前的主要任务”这一点之外,建议他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处理遇到的问题,积累经验,吸取教训。母子之间的矛盾很快解决了。所以我们的孩子受到了同学的羡慕。我这样做有一个前提,通过孩子在儿童期和少年初期的家庭教育,我相信孩子已经形成了在学习上“勤奋”、“自信”和在社会性方面的肯于助人、人缘好的基本特性。另外,从“心理换位”的角度,我自己在青年时代不是也不愿意家长过多地干预自己的行为吗?虽然时代变了,五、六十年代的父母和现在的父母对孩子干预的内容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让孩子享有他们应该享有的自由,还是限制他们的这种自由。去年,儿子考上了一所全国重点大学,几乎在同时,他和他高中时的女友”拜拜”了(这个女孩子考了另一所重点大学)。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得非常自然,没有什么激烈的冲突和不快。我问儿子有何感想,他回答:”我们现在还是挺好的朋友,我们都积累了经验。”人需要积累经验。我相信,如果儿子没有高中时的这段经历,他也许能考上一所更好的大学,但他在另一方面也许还很幼稚。有失有得吧。我也相信,在目前我国的大环境下,多数家长会不接受我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在力量强大无比的传统习惯影响下,家长们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材,他们相信自己应该对孩子的成长负主要责任,如果给孩子太多自由,放弃对他们的约束力,孩子就会出各种问题,而社会则认为这样的家长是失职的家长。研究资料证明,不仅中国大陆的家长如此,而且我国台湾的父母以及生活在美国的华裔父母,对孩子也大多持这种态度。这个问题涉及到从7年代起在国际上普遍受到重视的父母教育方式问题。6年代末期,美国有一位女心理学家,名字叫戴安娜・鲍姆琳德,她深入几百上千个家庭,亲自观察、了解父母的教育方式,最后她把父母的教育方式划分为最基本的三种类型: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按照鲍姆琳德的解释,权威型家长认为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应该有权威,但这种权威来自他们与孩子经常的交流,来自父母对孩子的尊重和理解,以及父母对孩子的卓有成效的帮助。例如,权威型家长想孩子提出一个要求之后,孩子可以对这个要求提出异议并说出自己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会改变自己的要求,而提出另一个更适合于孩子的要求。权威型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很好,父母子女之间彼此互相了解对方的心思和愿望。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家长会不惜时间和力量给他们以切切实实的帮助。宽容型父母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他们给孩子最大的行动自由,把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放在首位,甚至采取”听之任之”态度。但宽容型父母和孩子之间有很好的沟通和交流,在孩子需要帮助时,他们也愿意提供帮助。专制型父母要求孩子绝对听从自己的意见,”我养大了你,你就得听我的”,这是专制型父母的基本信条。在专制型家庭里,孩子的自由的有限的,因为家长希望孩子的所有行为都受到保护和监督。他们希望孩子按照自己为孩子设计的发展蓝图去成长。他们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是一种”大人”和”孩子”的关系,是”管”与”被管”的关系,因此,相对来说,他们之间的沟通是不好的,而且这样的家长尽管心的好的,他们对孩子是”恨铁不成钢”,但他们却往往不能向孩子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前些时候,我的一位美国朋友,一位心理学者来信告诉我,在她的一项研究中发现,在美国生活的中国大陆、台湾移民都采取倾向于专制型的家庭教育方式,但他们的孩子在学校却适应得很好,学习比白人其他种族儿童优秀得多,而且创造力也不差。拿鲍姆琳德的标准衡量我自己,我好象介于权威型和宽容型之间,而我儿子的同学的父母大多介于专制型和权威型之间。大多数中国家长的教育方式,用鲍姆琳德的标准来划分,大概算介于专制型与权威型之间的方式。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使然,也是现代中国激烈的升学、就业竞争使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种家庭教育的基本方式大概很难改变。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后裔,在学校的学习竞争中不比美国儿童差,但他们同时也作出了牺牲,这就是他们牺牲了对自由、自主的追求。他们在学校时有着胜过美国人的聪明才智,但在走上职业岗位以后,从总体上看,他们的职业成就不比美国人强,尽管他们也加入了美国国籍,是地地道道的美国公民,但他们更多地是在欧裔美国人的领导下工作。例如,在美国最有名的微软公司、IBM公司和许多所美国大学里,中国人很多,他们在自己的技术岗位和研究岗位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经理、总裁,到部门经理和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却大多是美国人。华裔美国人只能支配自己领域里的技术问题,却很少能支配别人,也不能支配自己创造出的产品。这是否因为中国人从小在自己家庭里就习惯于被支配,习惯于在别人的颐使气指和发号施令下生活和工作?在儒家思想长期统治下的中国,中国的做父母者究竟应该继续对孩子”专制”下去,还是应该反思一下,朝着”宽容”的方向松动松动?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文化问题,是整个一代人和几代人的问题。我绝不奢望我们的家长在短时期内都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学习美国的父母,象对待朋友那样对待自己的孩子(据说美国家长的这种观念转变花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而且他们本没有什么儒家传统)。我只想建议家长们,即便按照儒家老传统所说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您也应该多给孩子一点本属于他们的自由。
(写于1996年6月24日,1996年9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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