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少年叫韩小强。两年多前,刚念完初一个的韩小强转到了县里的重点中学。小强所在的宿舍共有十一个人,最大的十五岁多,最小的是小强,十三岁零四个月。
转学的当天中午,小强正在床上休息,忽然,一阵嘈杂和调笑声把处于蒙防中的小强惊醒。他扭头侧倚床沿向下看,见四五个同学把宿舍里年纪小的黄毅仰面指倒在床上,黄毅一边挣扎一边与他们笑闹,最大的张健军手忙脚乱地解开黄毅的裤带,三两下就把他的裤子扒了下来。接着张建军一把握住黄毅的小弟弟就上下快速地橹动了起来,而黄毅也不再挣扎,任由他们折腾,几位捆住黄毅的同学则嘻嘻哈哈地配合着老大。另外几位参与的人也都凑到跟前看起了热闹。
就在韩小强觉得莫名其妙,不可思议之时,一伙人又把舍内另一个年龄较小的张立平相倒在床上。就这样一直循环,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共有六个人被这样折腾一次。
晚上睡觉前,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遍。第二天、第三天,以后天天如此。而且每一次总是从年龄最小的开始。
此后,第一个遭遇这种奇特游戏的,就轮到了韩小强。
他不无痛苦地说;”他们每天都是这样的,因为我最小,他们每天都要这样弄我两次。咱们班的王太平原来也是我们宿舍的,因为他最小.每天被他们这样欺负,才一个学期就尿血了,后来就搬到他亲戚家住了。”
我听后不禁有些毛骨依然、他们到底是在怎样的心理支配下来做这件事的呢?这种性游戏又怎么会持续长达两年之久的?难道所有的孩子都乐于参与?
对此,记者特意请马晓年老师对这一个案作了分析。
记者:马老师,请您从专家的角度给读者谈谈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好吗?
马:作者持这一个案定义为“游戏”是不正确的,这实际上是一起发生在未成年人中的性骚扰案例。有主谋,有胁从者,也有受害者,是典型的强者对弱者的性侵犯。受害者应主动报告有关部门(学校、法律部门或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相关机构),以寻求法律保护,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这与孩子们中有时发生的性游戏有所不同,比如外国改为常见的是在上体育课后、洗浴时(其学校条件较好)彼此学习手淫、比赛射精的快慢和远近等,但多数是一种自愿的、偶尔为之的、适度的活动。而本案例中却带有明显的强迫性质,聚众胁迫年幼或弱小学生,频度也远远超出正带范畴,出发点是恶意的。由于受害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其性心理发育又显然落后于生理发育,所以缺乏相关知识(特别是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被迫长时间忍受这种性虐待。
应该说此个案中,所有的人(性侵犯方与被侵害方)都是未成年人,其心理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与成人间的性流氓行为和性犯罪不一样,他们主要是性无知,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对行为的后果和性质认识不足,参与者要么出于报复心理,要么出于模仿,心理(不排除最初的游戏性质,被侵害方甚至被一种性本能的感觉所驱使,才出现了这种同性间的长期性侵害行为。
这样的性侵害活动的危害性非常大,尤其是对十四五岁的孩子。不仅会导致当事人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诸如性虐待狂心理、性受迫心理或性沉溺症),还会严重地摧残身体健康,出现各种生殖器病症,还可能出现各种轻浮性行为,危害社会。
由此案也可看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是不能缺乏有关自我保护的教育的,另外也不应有什么禁区,否则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该反对的,什么是该支持的。
记者:以上案例说明性骚扰和性虐待不只是女孩子才会遇到的问题,男孩同样可能遭遇到这种性侵犯。那么,青少年在面对这种性侵犯时,应如何保护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如何预防和避免同性性侵害?
答:对强迫性的性骚扰和性虐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即告诉家长或老师,必要时可向学校、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或青少年保护机构求助。青少年要预防和避免性侵害,除了要接受充分的性教育外,还要注意把握好人际交往的尺度和明辩是非。正常的握手、拍肩、一般的身体接触是可以的(如运动员胜利时的拥抱等),但私底下对同性的比较亲密的动作就要提防。另外要防止与陌生人之间有单独接触的机会,不要进陌生人的房子和车,尤其是生殖器部位更不能碰,否则一定要想办法立即脱身。
记者:青少年遭遇性骚扰或性虐待一般包括哪些情形呢?作为家长和学校,在孩子们遭遇这种性侵害行为时,应如何面对呢?
马:除上文中发生在青少年之间的外,还包括发生在成年人与孩子之问的类似问题。原则只有一个,保护好孩子,千万别大惊小怪或恫吓孩子。孩子总有一天会向父母或老师坦白自己过去的遭遇、感受和受协心理的,而父母或老师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倾听孩子的诉说,要知道他们这一开口有多难,下了多大勇气和决心父母或老师在听到孩子倾诉后,千万不要恐慌或作出过度反应。
正确的做法是:必须尊重孩子的隐私–和孩子的谈话要在安全的、隐秘的地方进行,保证不让这件事扩散出去,不要在与此不相干的人面前讨论这件事。 如果怀疑孩子存在身体方面的损伤要带孩子去医院检查–问题是家长可能无法判断孩子是否存在身体创伤,光是自己精冽是没有帮助的,必须及时就医对专业人士做出正确的、独立的判断。必要时可与学校、公安、律师、社会救助机构、青少年保护机构和有名望的u理咨询机构等取得联系以寻求有力的帮助。
记者:像上文中的持小强等就认识不到自己是在遭受他人的性骚扰威性虐待。那么,如何让青少年判断自己是否已遭受到性骚扰或性虐待呢?
马:一般来说,青少年性骚扰或性虐待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比较典型的性骚扰或性虐待是由不那么亲见的性活动开始的(如向青少年暴露身体和自我手淫),然后出现真正的8体接触(如搂抱),直至发生生殖民的插入。它可以分为5个阶段。
1.一个隐蔽的时间和地点,具有某种个别接触的初次机会,侵犯者往往是熟人,如家庭成员、亲戚、平时信任的成年人或青少年;侵犯往往以一些低调的、狡猾的手法让受害者上约而未能察觉其真正用心。也有以暴力手段强迫受害者介入的。
2.性互动期――性活动将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增加和升级。
3.强制保密期–为了使性活动能长期维持下去,侵犯者将采取各种手段如物质诱惑或威逼令受害者保密。大多数孩子会囵为这种压力而保密的,有部分孩子会因为从十获得快感和享受而希望这种活动能继续下去(以上案例中就存在这种心理因素)。强制保密期可持续数月至数年。
4.暴露期 –因为偶然的或有自的的原因使真相大白。不论是第三方直接察觉到的,还是受害者出现身体或行为异常的表征而意外暴露的,都需要在一定时间之内。并正确面对这一事实,建立干预计划。
5.压制期–当暴露期过去之后经常发生的是受害者的家庭多试图压制来自外界的干预并可能鼓励受害者撤回最初的诉讼.声称所谓的性虐待根本没有发生过。甚至动用各种压力恐吓孩子,甚至不惜散布会损害孩子声誉和信用度的言论.声称孩子的话是瞎编的。所有这些反应和孩子本来就具有的脆弱性都说明,来自外界的帮助有多么重要。
记者;一般来说青少年在受到性骚扰和性虐待后,都会发生一些心理、身体或行为上的变化。那么,家长和老师如何发现这一点呢?
马:青少年受到性骚扰和性虐待后,主要会发生以下变化――
身体指征包括:
与身体虐待相反,性虐待的身体指征是不常见的.急性期医学检查可能发现生殖器或肛门的擦伤、撕裂、红肿,生殖器或衣物沾有精斑、疼痛或出血。家长可能发现孩子的衣裤被撕破或弄脏,生殖器区域有抓痕、疼痛或出血。如果较晚时期发生过性伤害的明确证据。
行为指证包括:
突然出现侵犯性或具敌意的行为:自我;离家出走;有意回避特殊环境和人;少年犯罪;退行性行为(如又开始吮指、遗尿、总弄脏自己);异常的或过于丰富的性知识;具有报复性性诱惑或性侵犯行为(如试图触摸其他儿童、成人或动物的性器官、把性行为和情感等同起来);与同龄人的关系紧张;有噩梦或遗尿等睡眠障碍;过度的手淫成性体验;孤僻;畏惧或恐惧;变得十分自卑,社交能力变差;不愿意去公共浴池或参与游泳等需要更衣的运动;往往避免触摸接触;在学校表现变差;变得极度屈从,或抑郁;穿着极不适当(过紧而富有诱惑性或尽管天气很热而捂得很厚;害怕孤独;凡遇到某教师上课时就旷课、请假或迟到;总是漫不经心或焦虑;强迫行为;对人缺乏基本信任等,这取决于受伤害时间的长短、伤害的严重程度、侵犯者是否验明及受到处理、母子关系的好坏、周围人对事件暴露的反应。
青春期其他指征包括:
文身或刀割自残行为:自杀企图;公开的诱人堕落的行为、乱交、卖淫;饮食障碍(神经性厌食症、贪食症、体重突然增加或减少);社交活动有限;对性持消极或畏惧心理;爱说谎话;酗酒或吸毒。
如孩子突然出现以上变化,家长和老师就应留心孩子是否遭到了性侵犯。
由此也可以看出,遭遇性骚扰或性虑持后孩子们受到的伤害是广泛的,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而且对他们的心理和社会交往能力等也带来深远影响。这些影响又是很复杂的和相互交错的,有时让人格和心理并不成熟的孩子不知所措,甚至搞不清楚究竟是拒绝还是继续让它维持下去。当然有些孩子 对这种伤害还上了”瘾”,他们多会感到内疚,认为都是自己惹的或祸,故存在破罐破摔的心理,事件暴露后还会害怕侵犯者的报复。
有些青少年侵犯者其实就是过去的受害者,正是那种让他们既痛苦又有诱惑的经历导致他们现在的性骚扰或性虐待行为。
记者:目前,我国的青少年性教育还有一些禁区,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您认为社会应对此做出怎样的回应?
马:现在的性教育往往过分强调适时、适度、适量、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特别是担心被人扣上”教唆”、”火上浇油”等罪名,于是只好顾左右而言他,采取回避态度。实际上,有些问题是想回这也回避不了的,比如有关避孕知识的教育若不到位就会出现青少年妊娠问题。青少年理应及时接受充分的性教育,这样他们才能识别哪些性行为是安全的、负责的、恰当的、可以接受的,哪些性行为是不安全的、不负责任的、不恰当的、不可以接受的或必须坚决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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