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学前期以后,儿童逐渐产生了各种道德感,如同情、互助、尊敬、羡慕、义务感、羞愧感、自豪感、友谊感等等。
3岁前只有某些道德感的萌芽,3岁后,随着儿童交往的发展,成人不断对儿童的行为提出要求,使他们逐渐掌握了各种行为规范,道德感也逐渐发展起来。
学前初期儿童的道德感很肤浅、易变,往往是由成人的评价而引起;学前中期儿童已掌握了一些概括化的道德标准,会因为自己在行动中遵守了老师的要求而产生快感,而且开始关心别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中班儿童常向老师“告状”,就是由道德感而激发的;学前晚期儿童的道德感进一步发展和复杂化,他们对好与坏、行为的对与错,有了比较稳定的认识。
移情是对他人情绪情感状态的一种替代性的情感体验,也就是,设身处地地体会别人的情感。学前儿童已具有较强的移情能力,会由他人的情绪状态而引起自己与之相一致的情绪反应。可以置身于他人处境,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接受他人的情绪情感。
在道德判断方面,学前初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和受暗示性。只要成人说是好的,或自己觉得有兴趣的,就认为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同时,他们在判断行为时,还不能把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常常只看到行为的结果,而注意行为的动机,仅根据结果来判断行为;学前晚期儿童,开始注重行为的动机、意图。
比如,小朋友A把玩具乱扔打碎了一个盘子,小朋友B帮妈妈刷碗打碎了一打盘子。让儿童来评价哪个小朋友好一些时,学前早期的儿童会说A好,因为他只打碎了1个盘子;而学龄晚期的儿童会说B好,因为他是在帮妈妈干活。
成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要符合儿童的道德意识水平。比如,告诉儿童不要玩某个玩具,对一组儿童说:“这个玩具很娇气,拿了很容易打破。”对另一组儿童则说比较抽象的道理,比如:“这个玩具是别的小朋友的。”对3岁的儿童第一种(具体道理)比较有效,而对5岁儿童第二种(强调所有权)比较有效。
由于学前儿童道德意识的发展,可以对他们进行有系统的道德品质教育。但是,由于他们的道德意识还是很初步的,一定要注意结合儿童道德发展的特点,避免空洞说教才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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