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规范:出了点问题
《某电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所列的员工行为规范包括如下内容:“上班时,员工应精神饱满,乐观、和蔼,认真勤奋,注重仪表,衣着干净整洁,不穿拖鞋、无袖衫,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穿超短裙。医务室、公寓及餐厅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心关于制服的穿着规定着装,制服应定期清洗以保证洁净。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
我们在咨询工作中经常可以接触到这样的企业:有详细的员工行为规范手册,甚至细化到了员工举手投足间的每一个动作,然而却无法切实产生精神层面在企业行为和员工行为上的有效反映,反过来也一样,二者无法呼应。事实上,很多企业在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时从根本上忽略了企业价值观无形的存在和作用。
以价值观指导员工行为
有人认为,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就可以了。的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管理,必须有规章制度,制度可以约束员工行为,通过约束使得员工的行为符合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但是再细致的企业制度也会有鞭长莫及的时候,比如说没有文字规范当领导与员工谈话时要用什么样的语气等等,诸如此类,远多过企业可以明文写下的。在制度约束不到的地方,靠什么?靠思想层面的企业价值观,只有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能够全面去约束和指导员工的行为。譬如前面提到的没有文字规范的行为习惯,一个价值观已经被员工认可的企业恰恰会自己形成一种或优或劣的文化规范,很自觉、很统一。这种规范进入理念层面,不符合这种规范的行为会被文化无形的力量纠正,不认可这种规范的人会被企业排斥。所以说,当员工已经完全接受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时,员工的行为会超过制度的要求。所以当员工的价值观与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一致后,规章制度就没有用了,制度约束的行为已经变成了员工的自觉行为,这就是以价值观为本的组织控制,是价值观的巨大力量。
企业的所有行为都要真正体现企业价值观,否则就是“魂不附体”。价值观对行为的规范远胜于有形的约束,企业的行为不可能全部用文字规范下来,只有靠文化的力量才能实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在一个组织中扎下根来,必须将其融入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切行动——战略、结构、责权体系、流程、领导风格等,融入与员工有关的每一个程序——雇佣方法、业绩考评系统、晋升和奖励标准甚至辞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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