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察说:“当孩子突然失踪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并不是报警,也不是向警察求救。”市民哗然。老警察说:“你们要做的是,马上再找四个认识你孩子的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车站,假如是人贩子,他们可能会通过车站将孩子带出去。 留一个人在家里,接听电话。”
市民质疑,难道警察没有责任去截住人贩子吗?老警察说:“有,但必须要在报警24小时之后,这是规则,适用于每个人。”
老警察说了一个故事。
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时候,处理过一起小孩失踪案,一个五岁的小孩在公园里被人带走,五分钟后,小孩的母亲发现孩子失踪了,马上报了警,警察建议她赶快通知家人,告诉她应该到车站、码头等地设法截留,孩子的母亲照此做了,通知了亲人,但她的亲人赶到后,却认为警察失责,纷纷闻进派出所,派出所当时只有六位民警,而且不知道孩子的相貌,在纷争中,自救的良好时机被耽误了。这是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
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许多事件的运转。需要种种条件。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但是,他们也需要一种规则来建立良好秩序。在孩子失踪前,没有人知道这是意外走失,如果每一个孩子的走失,都要求警力全城搜捕,社会秩序就会遭到破坏。
何况,在孩子走失时,最佳的搜救人选并不是警察,而是孩子的亲人。
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自助者天助,但许多人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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