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人格是网络介入社会生活后,网络圈内的人所特有的具有某种特征的人格类型。在网络文化的诱导下,网络中一些不良文化环境因素持续作用下,使得具有某种个性特质的人在人格结构上产生了内在的不协调,形成新的心理障碍。为了认识和理解网络人格,防止变异的产生,本文就网络人格及其变异进行解析、探就产生的原因、特征和矫正等问题。
一、概述网络在影响人们的文化心理、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价值选择的同时;在获取信息、联络通信、交友聊天、自我表观的同时,网络所暴露出的负面影响,开始引起人们的担忧,特别是网络交流的跨地域性和无序化混乱状态,决定了各种意识形态在网上的撞击,痴迷电脑者比比皆是,一位社会观察家说:“覆盖我们生活的网络家庭化普及浪潮,正在产生一个在线瘾君子的社会”。德国慕尼黑的精神病教授赫格尔和科学家希曼公布了一项关于上网成瘾的网上调查报告,他们在18年11月至2000年3月期间调查了1000个人,在网上提出了49个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结论分析,至少有4.6%的人已患有“上网成瘾症”,病人的平均年龄在28岁。此前,德国有个调查发现已经有150万人患上了此病,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为5%。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温克刚委员呼吁“别让网吧‘网住孩子”,这已是他连续两年发出的同一个呼吁。温克刚委员说,据统计,北京市现有1900家网吧,其中近一半是非法网吧;全市171万中小学生中,30万上过网,约有一半的上网学生去过网吧,10万学生经常上网聊天玩游戏。孩子们沉迷于网吧不能自拔,而这些网吧往往设施简陋、环境恶劣,甚至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由此可见,上网成瘾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此症不仅毁坏人的正常生活,贻害自己,还殃及社会,成瘾后的症状类似于酒瘾和吸毒成瘾,患者变得孤僻,丧失时间感,作息无序,为达到上网的目的不择采取欺骗、暴力、盗窃、自伤、他伤的行为。离开电脑屏幕就局促不安,交际能力减弱,社会环境适应困难,不能自拔,甚至对爱和性都麻木……。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是:网络中的不良因素引起有某种特质的人的人格发生变异,形成病态人格。
二、网络人格变异的定义1.人格
人格一词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含义也有很多种,除了心理学之外,在哲学、社会学、法律学、文学等许多领域都涉及到这一概念。即使在我们现在讨论的心理学界,也没有一个定义,因为人格的定义随人格心理学家的理论观念而异,有多少种理论就可能有多少种定义。其中,精神分析流派的心理学家声称:人格发展中,无意识心理对他们的行为方式的差异起着很大的作用;特质流派的心理学家确信,人是处在各种各样的人格特征的连续体上的某个位置上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人为,人的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是造成人格差异的主要原因……,每个流派都在人格的研究上存有价值。按照心理学界的一般理解、人格形成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是具有稳定性、系统性的各个心理特征的综合。
2.网络人格
从人格的定义中所知:它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形成的,而当这个形成之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后,它的稳定性和系统性也必然会随之变化。网络构筑了虚拟的“第二现实世界”,使人的社会化在网络生存中产生了全新的方式,传统意义上“与客观现实世界的互动”变为“与虚拟社会情景的对话”,一切可感知的世界在网络上都可以模塑,营造在网络中的一切都是虚拟的,不确定的,长期生活在这种虚拟的环境,再感受着网络文化的影响,必然使现实社会中形成的人格特质,发生着变化,按照网络亚文化圈的行为模式去组织生活方式,规范行为,最终导致心理层面的模式化,形成网络化人格,它的特点在个性倾向性的表现上,根据个体不同的需要、动机、兴趣、信念和世界观进行特定的人机对话,其心理特征表现于行为时,仍具有相当的综合性与持久性。
3.网络人格变异
首先,对网络中人的人格的异常心理活动和正常心理活动之间的差别常是相对的,极难以某一个维度如:时间、内容、个体行为表现,情感反应等上规定一个正常、异常的分界线,但在有些情况下两者又有实质性的差异,因而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其次,具有网络人格的个体,在网上信息真伪难辨,鱼龙混杂,散乱零碎的情况下,长期角色错位,性别置换,谎报年龄,造成个体综合、抽象、思维等能力的降低,导致人的欲望、行为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购物方式、交际方式和情感表露相应地发生变化,最终导致人格变异,网络人格变异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第1:分裂型人格:主要表现如:网络角色错位、性别置换、谎报年龄、性格退缩、情绪冷漠,在网上以个体愉快为主,很少与人分享。
第2:偏执型人格,主要表现如:网上初次相识就疯狂询问对方情况,强认为好友,要对方的地址、电话号码等,持久而固定的固执自傲,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意见。
第3:癔病型人格,主要表现如:不能控制自身行为,在俗望不能满足时,随意渲泻自己的情绪,在网上聊天谈话不由自主,颠三倒四,文不对题。
第4:反社会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对一切事情都报有仇恨态度,网上攻击性行为增加,将网友视为敌人,伤害对方,事后缺乏内疚,责罪感,且强词夺理,为自己的错误辩解。
第5:强迫型人格,主要表现如:不仅将自身的思维模式强加给别人,而且强迫自己进入网络社会,只有在网上才能兴奋起来,视网络生活为自己的整个生活,但网上所做的一切又表现出自信心不足,总有一种做事不完善的感觉,表现死板。
第6:依赖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在网上的活动缺乏独立性和自信心,必须在网友的帮助、指导下进行活动,冲突于强烈的欲望和缺乏自主独立性的行为。
第7:自恋型人格,主要表现如:在网络活动中,过分地自我关心、自夸自尊、缺乏合作性、往往想入非非、沉湎于幻想中,不能替别人着想、不能理解别人的难处和苦衷。
三、引起网络人格变异的相关因素1.生物学因素
遗传在精神疾病的发病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已被证实了的。鲁丁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他发现在精神病人中,家里也有精神病患者的比家里都健康的人数多得多。网络人格变异应属于广义的精神疾病范畴,是否也存在有家族集聚现象,即与遗传的相关点,目前尚不十分明了。
网络人格变异者突出的表观在对网络操作中时间失控,无论增加多少时间都不满足,据此特点是否可以假设,在这类人的大脑犒赏中枢区域特别敏感,一经激活就很难控制。很久以前,二位麦克吉尔大学的心理学家在研究使用电报刺激的方法使正在学习一种操作条件下的大鼠脑内的强化物增加的实验时,误将电极插入到了大脑的膈区(本该插入脑干的网状区),术后,这一大鼠疯狂地操作以对自己施加刺激,而且,大鼠似乎对无论多少次刺激都不满足。很多科学家均对这一实验进行重复,得出相似结论,并把这一中枢称为犒赏愉快中枢,运用到对成瘾物质的研究,按照心理学家魏斯的说法,这些内部的犒赏机制比任何环境刺激更有力地影响和控制着成瘾。网络人格变异的情形之一“上网成瘾综合症”形成之生物学因素归于犒赏中枢的高度敏感性,有待进一步研究以证之。
由于上网时间不断延长,尤其是单位时间内的持续上网增加,使大脑高级神经中枢持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引起肾上腺素水平异常增加,交感神经过度兴奋,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情绪亢奋,网络人格变异者在努力追求维持或恢复愉快情感而终止或避免不愉快情感时,必须靠不断增加上网时间,去体验快乐的高峰情感。
2.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人格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网络是一种人机对话的互动媒介,它所内蕴的文化与传统人文思想有着巨大的差异,一方面,传统人文思想无法在计算机的运算程式中证明自己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网络则可能将文化支解得七零八乱,文化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受到冲击。网迷在其中难以接触到完整而健全的人格模式,因而,形成的网络人格就很难具有稳定性,人格变异在所难免。
其次,网络人格的不稳定性,也相应地影响到网络痴迷者的思维模式。网络的多向传播方式所形成的逻辑,呈现出与人脑大相径庭的方式,这种方式很自然地影响到网迷的行为模式和情绪反应。同时,人类没有能力战胜自己的私欲,尤其是不能战胜自己征服别人的权欲和比别人强的优越感。比如,一个高级程序员编程时,搞出一些病毒,有时纯粹是为满足自己破坏电脑程序的心理要求,并不一定是为了从中获得什么直接的实际利益,这就是网络人格变形扭曲的情形之一,在破坏行为中得到快乐和满足。
第三,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太大,也迫使一些人躲到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从网上所得到的快乐和满足,使他们感到仿佛自己能驾驶世界、暂时回避了现实社会中的忧愁和烦恼。渐渐地,人就像巴浦洛夫的狗记住铃声会带来食物一样,一听到调制解调器的声音,就会兴奋不已。这样的结果在心理上出现两种效应:一是使处于征服欲望支配下的个体的自尊、自信感得到虚幻的满足;二是由于这种自我给付的虚幻满足,导致心理适应能力的降低,自我调整功能失衡,强化了人格变异。
3.个性心理因素
辛辛那提大学的精神病学家内森·夏皮拉发现他的网络成瘾症患者中,大多数人在成瘾前患有躁狂抑郁症和社交恐怖症。卡内基梅隆大学对过度使用互联网者的研究,以及匹兹堡大学的研究都显示,网络人格变异在现实社会中变异之前具有下列人格特点: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按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理论,网络人格变异者,存在有口唇期满足的创伤。婴儿通过哺乳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并保留了对代表母爱的温暖、关怀、安全等美好感觉的回忆和思念。网络成瘾者,通过上网,重新获得了这种从口唇期结束后,就似乎消失而又隐藏在潜意识中的满足感。成年后,受到挫折,如工作上失利,社交恐惧,失恋等,为了寻求解脱,沉溺于网络之中,可依赖的网上刺激得以弥补口唇期未满足的创伤,网络成了精神激动剂、成了继发性获益的促进剂,成了唯乐原则的实现地。
四、网络人格变异的心理特征第一:网络人格变异者的意识是清醒的,认知能力也保持完整。它是在智力活动无明显缺损的情况下,出现情感反应与行为活动的明显障碍,其情感反应为“情感冷漠症”,表现为对外界刺激缺乏相应的情感变化,面部表情呆板,内心体验缺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或表现为情绪极不稳定,对他人(包括亲人)感情淡薄甚至冷酷无情。例如:某高校的一位大四男学生,在网巴里面对声泪俱下的母亲,仍手拿鼠标,眼盯屏幕,无动于衷;而母亲对眼前这个已连续七天呆在网巴里蓬头垢面,面黄肌瘦的儿子也毫无办法……。这情景令人瞠目结石,倍感不可思议,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而且日益增加。其行为活动上表现为,除上网之外,其余活动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支配下,自制力很差,且常常与网络之外的人发生冲突,结果不仅使周围的人蒙受伤害,自己也受损失,或者不参与任何群体活动,沉浸在虚拟世界那相对更容易的成功和满足之中。
第二:网上的生活缺乏真正的压力,这对于某些人来说,犹如进入一个永远的避风港,在那里只有自己,此时此刻的自己,没有别人,也没有现实的责任,其行为只由自己的需要来决定,从不考虑他人或社会的需要,这种人格的人往往把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都咎于命运或别人的错误,不能正确地对待,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检讨,缺乏责任心和道德感。
第三:由于在网络上,空间距离的存在,每个人都敞开胸怀,畅所欲言,从中发现自我,或实现理想中的自我,这种在传统心理环境中不能满足的心理需要,一旦获得满足,可形成心理定势,客观上形成对这种心理环境的依赖,最初只是表现为精神上的依赖,渴望上网,后来发展为躯体依赖,表现为睡眠障碍,生物钟紊乱,每天起床后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和食欲不振,只有等上网以后精神状态才能恢复正常。最后,可出现与生理因素无关的体重减轻,外表憔悴,非要连续长时间上网,一旦停止上网,就会出现急性戒断综合症,甚至有可能采取自残或自杀手段,危害个人和社会安全。
第四:几乎所有的网络人格变异者,都不会主动的提出自己有问题,要求得到解决,对他们来说,“解决”意味着快乐的消失和失去朋友,意味着被网络世界拒绝,那将是十分痛苦的是。所以,尽管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评价标准,但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而拒绝帮助,无论使用什么治疗手段,对这种具有变异人格者的作用都是收效甚微的。
第五:由于网络上的行为没有相互见面的直观感受,以致于在理智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和情感活动应该如何,而实际上办不到,长期处于心理发展不协调,心理活动紊乱不安。他们很难用心去体会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的痛苦和不安,此外,网络行为缺乏外在力量的监督,网络中人通常并不把自己的网络行为同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责任和义务联系起来,网络行为成了即时行乐的随心所欲之举,但皮格马利翁效应怎么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中出现。
五、对网络人格变异的矫正由于变异性网络人格者缺乏相应的自我认知和积极改变自己的能力,再加上良性相助的环境力量较弱,纠正起来相当困难,这尤如戒毒一样是个世界性的难题,除非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所以目前就如何矫正网络变异人格,仍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认识。首先,要提高这些人的认知领悟能力,让他们把导致自己上网入迷的苦恼事件和行为领导到意识之中,抓住问题的关键一件一件的讨论和领悟,帮助他们生活在“此时此地”的现实之中,通过体验而获益是促进改变的一种有效方法,其次,尽可能的配合家属为他们制定出新的适当的生活方式。对不同变异人格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如强迫性人格可采取森田疗法,反社会人格采取操作性行为控制疗法,厌恶疗法,分裂型人格采取社交训练和兴趣培养法等。最后,具体指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扩大交友面,把对网络的依赖转移到新的兴趣上来,多参加集体活动,会有助于重塑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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