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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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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坚持都有结果,但总有一些坚持、能从冰封的土地里、培育出十万朵怒放的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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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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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愿你劳有获,学有成,行有伴。人生路上,做真实善良的自己,给自己信心,相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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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质量,就等于这个人的认知质量,并且一分一毫都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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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会因你而停止,鲜花不会因你而盛开。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在不停地运转,时间在流逝,生命在前行。无论你是否在场,时间都会继续流逝,无论你是否关注,鲜花都会继续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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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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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霸凌!生命中的创伤事件,如何进行自我治疗? 有四个步骤—— 第一步:不是我的错。 可以先问自己:这件创伤事件的发生,是谁的错? 被霸凌,你,只是一个受害者。 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发生,是欺负我的人的错,绝对不是我的错!没有做错的人不必感到羞耻,不要觉得自己没用,然后看不起自己、拒绝自己。 记住:你没有错,你不需要为这个错负责。 第二步:我的的伤口需要自己处理。 虽然不是自己的错,但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势必对自己造成影响,因此就需要处理这个“伤口”。要清理伤口,不让这次伤害产生持续不断地、更大的危害。 第三步:爱自己和原谅自己。 首先,无条件的接纳自己,爱自己; 其次,原谅自己。 需要记住:只有爱和原谅才能够真正化解所有的伤害,我们要学会把这份“心理营养”送给自己。 第四步:拥抱和感谢过去的自己。 告诉过去那个遭遇过创伤的小孩子,今天的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孩子,你已经长大了,已经可以自己来保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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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花瓶有多坚固,恐怕只有你打碎那一刻才会知道,然而那个时候,花瓶已不再是你眼中的美景,只剩残破。 人性也犹如花瓶,经不起任何的考验和试探,正如东野圭吾所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在人性面前,人们总是渺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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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道理,总要在碰得鼻青脸肿以后才会明白。有些情感,总要到无法挽回以后才去珍惜。人生太多的悲哀与不幸,都是因为自己眼高手低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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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说:人总要咽下一些委屈,然后一字不提擦干眼泪继续往前走。成长的代价,就是失去原来的样子;没有人像白纸一样没有故事。其实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人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擦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