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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责任年龄 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八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年龄区分点 1、第一种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典》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与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刑事方面法律有关以年龄分阶段承担责任的规定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说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是根据公民政治生活行为的年龄标准来确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说十六周岁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初中毕业了,参加生产劳动或其他工作了,但这种劳动或工作,其劳动收入必须成为本人主要生活来源的,否则,不能视其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第二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称为可以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能力的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现行法律规定,8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称完全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人,这种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因事故造成的脑功能受损,神志不清,或老年性痴呆神志不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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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灰岩效应? 灰岩效应是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 它指的是在面对某些挑衅性或有意挑起冲突的人时,通过保持冷漠、无兴趣的态度来回应,像石头一样无动于衷。简单来说,就是让自己变得像“灰岩”一样平淡无波,让对方失去刺激的动力。 心理学研究发现,当我们不再为对方的负面行为提供情绪奖励(比如愤怒、委屈、讨好),对方会因为得不到反馈而自动调整行为—— 就像你对着墙大喊,喊累了自然会停下,而不是墙被你喊破了。 这一方法最早用于应对心理变态者的策略,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处理各种消耗你精力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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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脆弱》作者塔勒布指出:“创伤应该成为你的武器库,而不是囚笼。”真正走出阴影的标志,不是获得多少声援,而是能否把苦难淬炼成照亮他人的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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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关系,你给我珍惜,我还你值得,你给我距离,我还你分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高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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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人的放纵是本能,自律才是修行。短时间能够让你感到快乐的东西,一定能够让你感到痛苦。反之,那些让你感到痛苦的东西,最终都能让你功成名就。记住,低级的欲望放纵即可获得,而高级的欲望需要克制才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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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远阔,人间值得”,这是对人生态度的赞美,无论前路如何,人生总有值得我们去经历和挑战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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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冬日,山河温柔,一草一木,自在欢喜,愿你我晨昏无恙,岁月不惊。十一月,再见!十二月,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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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坚持都有结果,但总有一些坚持、能从冰封的土地里、培育出十万朵怒放的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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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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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愿你劳有获,学有成,行有伴。人生路上,做真实善良的自己,给自己信心,相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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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质量,就等于这个人的认知质量,并且一分一毫都不会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