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10,应邀做客成都电视台"今夜谈"栏目,参与离婚话题讨论,这里我再做一个梳理和补充。
一、我国离婚现状
1、1950年新中国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后出现一个离婚高潮,离婚的焦点诉求是反抗包办婚姻、虐待、重婚、反封建伦理。之后几十年离婚率呈递增状态,离婚诉求与时代发展同行。
2、年龄在30岁左右,结婚时间不长的年轻夫妻,处于婚姻的适应期,离婚的多。
3、城市比农村离婚多,文化程度高、职业层次高的女性提出离婚的多。
二、离婚上升的原因
1、法律方面:
1950的《婚姻法》突出的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抚养方面更为具体,离婚事由请求也更具体。
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共有制和对单独一方财产的双重保护。增加探视权和离婚损害赔偿。子女不能干涉父母再婚。对之前的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更有操作性的例举。
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不用单位、组织开具证明,离婚手续更简化。
2011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3,根据现阶段的情况,对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具体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更有操作性。亲子关系认定确立推定和亲子鉴定的结合。
2、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发展好,离婚率上升。经济萧条,失业增多,生活水平下降,主要精力用在生存上,离婚会推迟。
3、社会发展节奏因素。国家、社会高速发展,个人也被社会大潮卷入,物质和精神发展容易失衡,可续发展、科学发展不到位。
4、同性恋因素。同性恋对传统的道德伦理和对异性婚姻有冲击。
5、个体与个体的关系方面
1)夫妻性格不合
Δ生活习惯不合(要照顾好自己,又要适应和照顾对方的生活方式和感受)
Δ金钱收益与处分矛盾(各自有收入,女方收入比男方高,一方没收入)
Δ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生理问题,心理问题,感情出问题)
Δ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表达与理解方面问题多)
Δ不善表达与回馈(隐忍、鄙视、猜测,正面欣赏与鼓励少)
Δ占有欲强或过度依赖(自由、信任、独立不充分或协调)
2)家庭暴力
主要的诱发事件:一夜情,第三者(人或不好的习惯或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或物),心理变态;冷漠、轻视、放任不管、疏远、性生活停止或敷衍。
3)结婚动机不良
Δ为了结婚而结婚
Δ为了逃离家庭而结婚
Δ奉子成婚
Δ赌气结婚
Δ贪图美色结婚
Δ因为寂寞结婚
Δ单纯因为生理需要结婚
Δ找依赖
Δ不讲匹配,盲目迷恋"高富帅"、"白富美"
Δ朋友、同学都结婚了,因为压力
Δ恋爱了就必须结婚
Δ父母催婚而结婚
4)生理障碍、无法性生活
5)婚外情
6)家庭的教育、文化、经济、性生活功能减弱
7)把离婚想的太美好;冲动离婚。
8)因为某些目的假离婚
10)亲友干涉太多或家庭关系处不好
11)其他原因
Δ早婚
Δ马拉松的恋爱(或婚前同居时间长)
Δ未婚先育
Δ闪婚
Δ家庭背景差异大,适应性没跟上
Δ儿时在家庭中的地位影响性格
Δ儿时在家庭中的出生顺序影响性格
Δ父母的榜样,家风家规影响
Δ工作频繁流动或异地婚姻
Δ生活环境
三、离婚的心理原因
1、需求得不到满足
1)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损。
2)正当的情感需求如温存、体贴得不到满足
3)兴趣爱好差别太大
2、价值观念不一致
求大同存小异不够。共同的生活目标缺乏。语言上互相指责,行动上背道而驰。
3、自我与对方不容
Δ目标不同,利于不同,只顾自己目标,不顾对方追求
Δ只想索取,不想奉献。
Δ遇到分歧各抒己见,互不相让
Δ遇到困难,对方不给予支持
Δ婚姻适应缓慢,难以进入和谐状态。
劝告:
离婚往往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只是最后的办法。保障婚姻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抵制见异思迁、喜新厌旧、不负责任的轻率离婚。提倡文明离婚,减少离婚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