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心底无数次酝酿,想要平心静气、不带任何波澜地把柳宗元和刘禹锡的故事讲给旁人听。
我设想过各种开场白,斟酌过每一种叙事的语调,试图还原那段跨越千年的风骨。
然而,每一次当我真正提笔或是张口讲到一半,喉头总会涌上一股难以抑制的发紧感。
这并非出于文人墨客间惯常的矫情与伤感,而是因为这两个人所做的一系列事情,其情之深、其义之重,远远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让人根本无法用一种置身事外的姿态去“听故事”。
若要问我整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到难以释怀的一幕是什么?那必然是刘禹锡被贬谪至播州的那段经历。
播州,这个名字在今天的贵州遵义。但在一千两百年前的唐朝,那地方完全称得上是“人间地狱”。那里瘴气弥漫,毒蛇恶虫横行,土地贫瘠导致连年蛮荒。
在那个医疗与交通极度落后的年代,普通人若是往那鬼地方去一趟,十个去了能有命活着回来一个,就已经是祖上积德、谢天谢地了。
然而,真正让这件事变得透不过气的,不仅仅是播州的恶劣环境,更是刘禹锡当时的家庭处境——他还有一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母亲。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不仅要承受儿子远谪蛮荒的心理重创,还要拖着年迈的身躯,跟着儿子走上几千里的崎岖山路,进入那种九死一生的绝境。在那个时代,这几乎等同于——送死。
当这份贬谪诏书下达时,刘禹锡面对这泼天的苦难,什么也没说。在那个强权压顶的年代,他能说什么呢?
他一生以骨气著称,嘴硬了一辈子,但面对老母亲的生死困境,这一回他也真的硬不起来了。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时刻,柳宗元站了出来。
朋友们,你们知道那时候柳宗元自己是什么处境吗?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个戴罪之身?
他刚从永州那个鬼地方熬了十年,好不容易回了京城,屁股还没坐热,又要被一脚踢走。
论资历,论处境,他其实没有资格去可怜别人,甚至他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但他想都没想,直接上书朝廷,言辞恳切地请求:我去播州,让梦得去柳州。
“梦得”,正是刘禹锡的字。
为了促成这件事,他连夜写奏章,写下了“愿以柳易播”这五个字。
在史书的记载里,这四个字是“以柳易播”,而加上这个“愿”字,是他拿命写下的承诺。
我每每读到这一段,脑海里总会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夜深了,万籁俱寂,柳宗元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昏暗的灯下。砚台里的墨汁干了又磨,磨了又干。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很慢,很慢。因为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签下去的这份奏折,很可能就是自己的死期。在那个波谲云诡的政治漩涡里,擅自请求互换贬所,无异于公然抗旨,是在拿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开玩笑。
但他依然写了。
你知道为什么吗?我翻来覆去地想,觉得只有一个解释:他大概是看到了刘禹锡身边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瞬间联想到了自己的老母亲。他想到自己早几年就死在了永州,没能在母亲活着的时候尽孝。他不忍心看着朋友的母亲,也遭这份罪,也走他老母亲那条老路。
这,不是简单的义气,这是发自灵魂深处的——心疼。
一个人愿意为了朋友去死,到底需要多大的力气?
后来我想明白了,其实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力气。需要的仅仅是——你把这个人,把这份情谊,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
柳宗元就是这样的人。他根本不在乎自己还能活几年,他满脑子在乎的是刘禹锡的老娘能不能安享晚年,在乎的是刘禹锡能不能在床前送老人最后一程。
这些事,按理说跟他有什么关系?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但他就是放不下,就是见不得朋友受苦。
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朋友?你出了事,他自己都还在水里挣扎,却淌着水过来拉你一把。你不让他拉,他还跟你急。
柳宗元,就是这种人。
可老天不长眼,好人往往没有好报。柳宗元死在柳州了。年仅四十七岁,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小名叫周六。
四岁,那是个刚学会自己拿勺子吃饭的年纪。他趴在父亲冰冷的遗体旁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不知道哭有什么用,只知道天塌了,这个世界崩塌了。
当这个噩耗传到刘禹锡那里时,刘禹锡当时正在赴任的路上。
你们知道他什么反应吗?史书上只写了四个字:“惊号大哭”。但我查过原文,他在那篇感天动地的《祭柳员外文》里,写的是“惊号大叫,如失手足”。
“如失手足”——这四个字的分量太重了。那不是丢了一个普通朋友,那是断了一条胳膊,割掉了一条腿啊!
那种疼,不是嚎啕一场哭完就完事的。它是往后余生的每一天,你习惯性地抬起手想去干什么,突然发现那只手没了;你想迈开腿去追什么,发现那条腿不在了。那种空落落的痛楚,伴随一生。
刘禹锡后来活了很久。他后半辈子干的事,说出来你们可能都不敢相信。
他把柳周六接到了自己家里亲自抚养。请注意,不是给钱寄养,也不是随便托付给别人,而是他自己养!他把自己的亲侄女嫁给了周六,然后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亲自教他读书写字,逼他考取功名。最后,柳周六真的中了进士!
你们想想,一个四岁的孩子,在古代要养到多大才能考中进士?起码得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里,刘禹锡自己也一直在被贬来贬去,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穷困潦倒。但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一句“我养不起了”或者“负担太重了”。
他在写给柳周六的祭文里,写了几个字:“誓使周六,至于成人。”
这几个字,他守了半辈子。这是他对死去兄弟的承诺,也是他对自己下半生的交代。
我每次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堵得慌。不是因为感动——感动这个词太轻了。是觉得这两个人,把“朋友”这两个字,活成了我们现代人根本配不上的样子。
我们现在所谓的“朋友”是什么?
一起吃顿饭,发个朋友圈点个赞之交。
你遇上事了,电话打过去,对方说“改天请你吃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是怪谁,时代变了,人心也变了。大家都忙,都累,都精明,不敢欠人情,也不敢轻易交付后背。
可是,你想想柳宗元和刘禹锡。他们交换的不是贬谪地,他们交付的不是人情世故。他们换的,是命!是一个人,把命交给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用后半辈子去兑现这份承诺。这叫什么?这叫“生死不负”。
我还想说一个极其动人的细节,不太有人提,但我每次读来都忍不住眼眶湿润。
柳宗元死之前,把他全部的诗文稿件,全部托付给了刘禹锡。你们知道这些稿子有多重要吗?那是他一辈子的心血,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活过的铁证。
他为什么不托付给别人?因为他不放心。他知道,只有刘禹锡会把这件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刘禹锡也确实没辜负这份信任。他把那些散落的稿子编成了《柳河东集》。
在那个没有电脑、没有打印机的年代,全靠手写。二十多万字,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誊抄、校对、整理。
他在序言里写了一句话,我每次读到都忍不住。他说:“他日,必以遗周六。”
意思是,这些你留下的东西,我替你保管得好好的。等那孩子长大了,学识有成那一天,我亲手把这些书还给他。
这是什么?这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兄弟的承诺。不,比父亲还重。
父亲是天经地义的,他是自己捡起来扛的。
我有时候会想,柳宗元临死前,大概是不甘心的。他才四十七岁,那么有才华,还有那么多东西没写,孩子那么小,文集没编,一肚子学问没传下去。他闭眼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揪着的。
但如果他知道刘禹锡后来做的这些事,他一定会安心地闭上眼睛。他会觉得,这辈子没白交这个人。
刘禹锡晚年住在洛阳,柳周六就在他身边。他翻开自己编的《柳河东集》,读到柳宗元写给邻居的那首诗——“皇恩若许归田去,晚岁当为邻舍翁”。柳宗元当年说,如果我们都能告老还乡,就做邻居吧,天天喝酒聊天。
这句诗没有实现。柳宗元死得太早了。
但刘禹锡替他活到了七十一岁。他喝酒的时候,对面坐着的是柳周六。他看着那张像极了老朋友的脸,大概会觉得,老柳没有走远,他就在这儿,从未离开。
写到这里,我想说一句心里话。
我之所以对这两个人的事念念不忘,不是因为他们的诗文写得有多好——当然好,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们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情谊,是不会被时间消磨,不会被距离阻隔,更不会被生死摧毁的。
它不热闹,不张扬,不挂在嘴边。它藏在“愿以柳易播”那五个字里,藏在“誓使周六至于成人”那七个字里。它不需要任何回报,因为它本身就是最好的回报。
柳宗元为刘禹锡去死,不是指望刘禹锡将来报答他。刘禹锡养柳周六,也不是为了向谁证明什么。他们只是觉得,这是该做的事。
就这么简单。
最后,说一个我常常涌起的念头。
我常常想,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有没有一个人,会替我养大我的孩子,会替我编好我的书,会在深夜里想起我的时候,红着眼眶说一句:“这家伙,走得太早了?”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一千两百年前,有两个伟大的文人做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