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本质是没有爱情的
今天我就从爱情的存续条件、分手、婚姻、社会伦理几点简言说清楚。
1,习惯性可长期性的感受,简单来说就是陪伴的习惯。
2,短暂性的感受,简言之,就是生殖冲动和多巴胺分泌。
可以简要概述爱情存续的条件就是这两点。人类属于动物,动物的繁衍是靠基因支配,简言之。为什么你看到女人裸体会有性冲动,看到野兽的裸体就不会有呢?一切都是基因给你造成的错觉,你以为的美丑身材好其实只是一个标准啊(因为无论男女美的身材好的大概率身体好寿命长,也就是说这种体型能有利于基因的传递下去)所以在进化过程中,看到美的好看的冲动会更大。可以这样理解,人类判断力是一进化中基因的经验为标准,大脑和肠道菌群共同形成判断力。进化论其实不一定真实,有可能人类根本就不是进化的,更像编辑好高级机器人。也就是说人类只是基因可悲的打工仔。
所以本质来说,爱情是一个相对虚伪概念。本质可能是没有,是由基因控制有严格条件的进化冲动。所谓爱情长久,白头到老本质还是条件满足,或者说有的人宁愿等某个人一辈子,这背后逻辑其实也是条件满足或者不满足幻想中满足造成的心理效应驱使的。
所以从分手心理学来说,分手的痛苦来源于形成爱情条件的感受瞬间的缺失造成的不习惯不适应。本质是情绪的缺失,以及存续条件没有消失或者幻想中还没消失。其实只要给自己暗示条件消失立马(或一定时间)就能回归正常了。
再说婚姻,简言之,爱情的基础上的社会契约。如今社会也可能是没有爱情的社会契约。爱情存续的两个点其实已经包含社会性因素。那为什么会有婚姻呢?社会伦理提出了婚姻的概念几千年也是这么实行的,婚姻是相当于把一些非爱情之外的东西粘合在一起用来稳定长久的达成爱情的存续条件。相当于装进了保险箱,如果轻易解除或者出轨,将面临社会伦理指责,经济损失,影响后代等居多不利因素。这是婚姻一个主要作用,还有一个就是社会作用,稳定社会生产力,消费力,稳定社会秩序,实现人口更新。已经具备爱情条件的爱情定义上是不需要婚姻。不是真正具备的或者各有侧重点且有矛盾的那很可能就是坟墓。而且从本质来说可能没有爱情,爱情是有条件的一种稳固关系。而且这两个核心条件,还不能丢失改变,而且同时具备。原始动物社会就没有爱情婚姻契约这一说,本质上也是反人性的,这是造成离婚那么多的很多因素中的其中一个底层因素。
26.8.24个人随笔(仅代表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