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行为多元化概括
人们在对性的认识上最大的无知和谬误,就是把性归为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天性或本能。我天生就懂性的,事实上,无论从人类的自然发展史或社会发展史来看,性的存在起码包含着三方面的内容,即生物存在、心理存在、社会存在。
在人们的传统性观念里,正常的性行为就应该是男女之间的性活动,除此之外的任何性行为都是“性变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性发展伴随着性道德标准的一降再降而呈现了多元化趋势,很多形式各色的性行为出现在新的道德体系中。从性本身来说,多元化是一种需求,也就是说,性自慰、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跨儿、支配与服从(虐恋)、易装、恋物等,都是正常的多元行为需求。而且,这种多样而奇异的行为正在被人们理解和接受。行为的多元化,也称为“多元性行为”(Sexual variations)。对于那些“非正常”的行为,历经了性自然—性罪错—性变态—多元性行为的认识过程。即使在今天,对性行为的“临床”认识和“文化”认识,也有一定的差异。
上海市首条人工24小时生殖健康咨询热线,于2000年3月8日在上海市生殖保健指导中心正式对外开通。开通一年来,接待来访者6万多人次,在咨询的性问题中,心因性功能障碍占1/3,现代性学的诞生的标志性事件应该是1886年奥地利的克拉夫特-埃宾出版《性的心理病》(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因为它第一次把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现象来研究。埃宾把“反常”的性行为归为疾病,赋予了它们科学研究的严肃性。
1952年,美国精神医学会(APA)出版了《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在该书中,正式提出了性偏移(Sexual deviation)的诊断,将一些“性变态”行为作为病理行为而包含在其中。“该诊断将指定病理行为的类型,比如同性恋,易装癖,恋童癖,恋物癖,性施虐狂”。病理化使同性恋和其他“性变态”脱掉了“罪”冠,戴上了“病”冠,从此医生可以出庭为同性恋等“病人”作证,使他们脱离牢狱之灾。从人道主义的立场来看,这些研究有其进步的意义。随着医学、心理学和性学的发展,对“性变态”的认识也开始改进。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会投票通过,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疾病分类系统中去除。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中,已经没有同性恋的诊断。
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出版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10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将自我和谐的同性恋从精神病诊断名册中除名。2001年,中华医学会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也将自我和谐的同性恋删除,不再把同性恋统划为病态。
当然,一些多元性行为已经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地痛苦,出现社会功能障碍,这就是性偏好异常(Paraphilia),需要进行心理行为干预,多元化就是要求对于任何不同现象给予客观的评价,对于每个人存在的差别表示尊重和保护。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危害自己、伤害他人和触及法律。
依然平平凡凡的我,安于当下,喜欢淡淡的感觉,热衷于自己的职业,热爱生命的女子,心理学是让人越来越纯粹和简单的过程,心理师本身就是一帖陪伴成长的良药。我最大的受益是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我一个孩子是个早产儿,通过所学心理学陪伴孩子}培养出一个有四个硕士一个博士学位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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