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需知

  1. 严禁作弊,每次学习APP会准确详细记录您每次的滑屏,点击,截屏,前台切换等事件。详细程度堪比录像。AI会对这些数据进行计算评估是否作弊。
  2. 作弊处罚,会吊销所有获得的证书(含正常未作弊的证书)。且终身禁止使用平台的证书学习功能。对于倾听师,咨询师,最高处罚可解约处理。
  3. 在考试过程中,请勿切换到后台,这会导致重新出题,刚刚做完的题也失效。

劳伦斯·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

劳伦斯·科尔伯格 (Lawrence Kohlberg)(1927-1987)是美国心理学家。他发展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前习俗、习俗、后习俗),强调推理水平。主要贡献包括两难故事法。成就应用于教育。著作如《道德发展文集》。(基于发展心理学教材和实证研究)

正文内容

从“如何推理”而非“你选什么”: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的核心贡献

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是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与道德心理学的重要人物之一。他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最为人所知,提出道德判断会随着认知与社会经验发展而呈现质变性的阶段序列。与许多把道德理解为“遵守规则”或“形成良好品格”的观点不同,科尔伯格强调研究焦点应放在个体进行道德推理的结构与水平:同样的道德选择背后,人们可能基于完全不同的理由与原则。

生平与时代背景:从战争阴影到发展心理学的兴起

早年影响与关键经历

科尔伯格成长于美国社会急剧变化的年代。二战及战后对“权威、服从、良知与责任”的公共讨论,为道德心理学提出了迫切问题:人们为什么会服从不正义命令?人是否能基于原则抵抗权威?这类宏大议题为他日后的学术关切提供了现实土壤。其早期经历中,关于社会公正与个人责任的思考,常被研究者视作他后来强调“正义(justice)取向”道德推理的重要背景之一。

学术轨迹与师承脉络

科尔伯格在研究生阶段深受让·皮亚杰(Jean Piaget)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研究的启发。皮亚杰区分了儿童从“他律道德”(以权威与规则为中心)走向“自律道德”(理解规则可协商、重视意图)的发展路径。科尔伯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化,提出更细致、可操作化的阶段体系,并发展了一套标准化访谈与评分方法,使道德推理研究在当时更接近“可检验的科学”。他后来在高校任教与研究,持续推动道德教育项目,把理论从实验室带入学校与社区。

历史语境:心理学“发展取向”与“可测量化”潮流

20世纪中期的心理学,一方面强调科学化与测量,另一方面也在反思仅用行为指标是否足以解释复杂的人类社会行为。发展心理学的兴起使研究者更关注“认知结构如何随年龄变化”。在这样的学术气候中,科尔伯格提出:道德不是简单的习惯或奖惩学习的累积,而是与认知发展密切相关的推理结构的演进。这一立场与当时的“认知革命”相呼应,也与行为主义传统形成对照。

核心理论:三水平六阶段——道德推理的结构性发展

科尔伯格理论的核心命题包括:道德推理在发展上具有阶段性(stage-like);阶段之间存在结构差异而非仅是知识增多;发展一般沿固定顺序推进,通常不会跳跃;更高阶段在逻辑一致性与普遍性上更强。

科尔伯格的关键区分:研究道德时要看“一个人为什么这样判断”(推理理由),而不只看“他选择了什么”。同一选择可能来自害怕惩罚、维护形象、遵守法律或坚持普遍原则,推理水平不同。

一、前习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Level):以个人后果为中心

  • 阶段1:服从与惩罚取向——对错取决于是否会被惩罚,权威命令具有决定性。
  • 阶段2:工具性相对主义(或个人主义/交换)取向——对错取决于是否满足个人需要,强调“互惠”常表现为“你帮我、我帮你”的交换逻辑。

二、习俗水平(Conventional Level):以社会秩序与角色期待为中心

  • 阶段3:好孩子/好人取向——重视他人认可、关系和谐与“做个好人”的形象,判断标准来自重要他人的期待。
  • 阶段4:法律与秩序取向——强调维持社会系统、履行责任与遵守法律,认为规则能保障整体稳定。

三、后习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Level):以可反思的原则为中心

  • 阶段5:社会契约与个人权利取向——法律被视为社会契约,可为公共福祉服务;当法律与基本权利冲突时,可能主张修法或通过正当程序改变。
  • 阶段6:普遍伦理原则取向——以可普遍化的正义原则、人的尊严与平等为最高标准。此阶段在实证研究中出现比例较低,后续学者对其普遍性与可测量性有较多讨论。

“道德发展关注的是判断背后的推理结构;更成熟的道德判断通常意味着更一致、可普遍化、能兼顾权利与义务的理由体系。”

方法论创新:两难故事法与道德判断访谈(Moral Judgment Interview)

科尔伯格的重要贡献不仅是提出阶段模型,更在于把“道德推理”转化为可研究、可评分的心理学变量。

两难故事法(moral dilemmas)

研究者向被试呈现经典道德两难(最著名的是“海因茨两难 Heinz dilemma”):例如家人重病买不起药,一个人是否应偷药救人?重点不在“应不应该偷”,而在追问“为什么”。

道德判断访谈(MJI)与评分

访谈通常包含多个两难情境,并通过追问引导被试阐述理由。随后依据理由中体现的规则观、权威观、权利观、社会系统观和原则一致性进行阶段评分。这种方法使道德研究从仅凭研究者主观印象,走向相对标准化的评估路径(尽管其评分训练成本高、文化适配性也一直被讨论)。

关键研究示例:从“海因茨两难”到纵向追踪

研究1:海因茨两难的结构性分析

在海因茨两难中,科尔伯格关注个体如何权衡生命价值、法律规范、财产权与社会秩序。例如:

  • 阶段1可能强调“偷药会被抓会坐牢”。
  • 阶段3可能强调“好丈夫就该救妻子,别人会理解”。
  • 阶段4可能强调“法律不能破坏,否则社会会乱”。
  • 阶段5可能强调“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必要时应通过程序修正不合理制度”。

这些差异显示:同一问题会触发不同的道德“解释框架”,而发展意味着框架结构的变化。

研究2:发展顺序与纵向证据

科尔伯格团队开展了跨年龄的研究与追踪研究,支持道德推理通常按阶段顺序推进,且与一般认知能力、教育经验、社会角色经验有关。需要强调的是:阶段理论更强调推理结构的典型趋势,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必然达到后习俗水平,也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境中都只使用最高阶段推理。

学术论战与分歧:与皮亚杰、吉利根及当代观点的对话

与皮亚杰:从“儿童道德”到“终身阶段模型”

科尔伯格继承皮亚杰对“道德与认知结构相关”的洞见,但他把阶段扩展为更长的发展序列,并提出更系统的测量程序。争论点在于:阶段是否像认知阶段那样清晰、普遍?以及道德推理与实际行为的关系有多强。

与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正义”还是“关怀”?

吉利根提出著名批评:科尔伯格以“正义、权利、规则”为核心的评分标准,可能低估了强调关系、照料与责任的“关怀伦理(ethic of care)”。这场讨论推动道德心理学更重视性别社会化、关系取向与情境因素。后续研究总体认为:正义与关怀可能是两种道德关注点,并不一定彼此排斥;但科尔伯格体系确实更擅长捕捉“正义推理”的复杂化。

与当代道德心理学:直觉主义、社会直觉与文化差异

后来的研究者(如乔纳森·海特 Jonathan Haidt 的社会直觉主义)强调道德判断常由快速直觉先行,推理可能更多用于事后辩护;这对“推理水平是道德核心机制”的观点构成挑战。跨文化研究也指出:阶段4、5所依赖的法律制度与个人权利语汇在不同社会中呈现方式不同,评分体系需要谨慎文化适配。

影响与遗产:从发展心理学到道德教育与公民素养

对心理学分支的影响

  • 发展心理学:提供了研究道德推理的结构模型与评估范式,推动了“道德作为认知-社会发展”的研究传统。
  • 教育心理学:把道德发展与课堂讨论、学校制度联系起来,强调通过“观点冲突”和“角色承担”促进推理成长。
  • 社会心理学与法律心理学:启发研究者区分“遵从权威/法律”与“基于原则的异议”,用于理解公民行为与制度信任。

跨学科辐射

在教育学与政治哲学中,科尔伯格的“后习俗”概念常被用于讨论公民道德、权利意识与民主参与;在组织管理领域,也有人借其框架理解职业伦理与合规文化。不过,这些应用需要避免把阶段当作“道德高低的简单标签”,而应把它视为推理复杂性与原则化程度的指标。

当代应用:如何把“阶段思想”用在教育与助人工作中

1)道德讨论教学与“正义共同体”(Just Community)

科尔伯格主张在学校中营造共同体氛围,让学生参与规则制定与公平程序,通过讨论真实冲突情境来促进从“他律服从”走向“可反思的规则理解”。其核心不在灌输标准答案,而在训练学生说明理由、理解他人立场、学习程序正义。

2)咨询与助人专业的启示

在心理咨询师教育中,道德发展理论可用于理解来访者(或受训者)在“遵守规则”“维护关系”“坚持原则”之间的冲突来源。例如,面对伦理困境时,有人更依赖外部权威规定,有人更强调关系与责任,也有人强调权利与程序。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开展伦理教育与督导中的讨论,但不能据此推断一个人的“品德好坏”。

实践提示(理论性、非临床指令):在教学或督导讨论两难情境时,优先追问“理由是什么”“你在保护哪些价值”“你如何看待规则与权利的关系”,而不是急于给出结论。这与科尔伯格强调的“推理结构”一致。

争议与批评:阶段是否普遍?推理是否等于行为?

1)文化与阶层适配性

批评者指出,后习俗阶段常以个人权利与社会契约语言来表达,在某些文化传统或社会制度中,道德表达可能更强调义务、和谐或共同体责任。若评分体系未充分适配,可能把“表达方式差异”误判为“发展水平差异”。

2)性别与关怀伦理的争论

吉利根的批评提醒研究者:以正义为核心的访谈与评分,可能忽略关系性、照料性推理的复杂性。现代观点更倾向把道德理解为多维系统,而非单一阶梯。

3)道德推理与道德行为并非一一对应

实证研究普遍认为,道德推理与实际行为存在关联但相关有限。行为还受到情绪唤起、情境压力、群体规范、利益冲突与执行控制等因素影响。这意味着:提升推理水平并不自动保证更道德的行为表现。

4)阶段6的经验可见性问题

不少研究发现极高的“普遍伦理原则”推理较少见、测量稳定性也存在争议,因此在教学中常将其视为理想类型或理论端点来讨论,而非普遍可观察的群体特征。

个人特质与轶事:一位重视“公共生活”的心理学家

在同事与学生的回忆中,科尔伯格常被描述为重视公共议题、关心学校制度与民主参与的人。他把道德发展研究与教育改革紧密相连:不是只在实验室里谈“道德应该是什么”,而是尝试在学校共同体中创造更公平的讨论与决策程序。这种把理论放入制度实践的倾向,使他的工作带有明显的社会理想主义色彩,也因此更容易引发关于“价值中立”与“教育目的”的讨论。

总结与反思:在21世纪如何理解科尔伯格

科尔伯格对心理学的不可替代贡献,在于他把道德从抽象哲学命题转化为可研究的心理发展问题:人如何在成长中逐步学会用更一致、更可普遍化的理由解释“何为正确”。他的理论推动了道德教育、伦理讨论与公民素养研究,同时也引发了关于文化差异、关怀取向、直觉与情绪作用的持续争论。

留给当代的重要问题是:当社交媒体加速群体对立、道德判断更易情绪化时,教育与公共讨论应如何同时培养“同理理解”与“原则推理”?在多元价值并存的社会里,如何让人们在坚持基本权利与尊严的同时,也能进行建设性的公共协商?这些挑战使科尔伯格的思想仍具现实意义,但也提醒人们必须将其与当代证据与多元道德理论对话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