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者:虾米,女,27岁,外企人事经理
没钱–我不敢添置任何衣服
我的初恋来得很晚。稚是我的初中同学,一个“精神”上的孤儿——稚的父母很早就离婚又各自结婚,他从小随奶奶长大,性格有些孤僻,以至于初中三年我俩几乎没说过一句话。要不是大学毕业前在人才招聘会上意外相逢,他对我的人生轨迹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可偏偏就是那次相逢,令我和稚之间突然迸发出一种激情,短短两星期后,我搬到了他那里。
两个未毕业的“孩子”匆匆生活在一起,甚至连对方的生日、爱好都来不及打听–这令我俩更像是一对“先结婚后恋爱”的夫妻。很快我就发现,稚是个内向得近乎封闭的男孩,很少出门、没有朋友,惟独对我表现出一种特殊的依恋和格外的孩子气。
稚压根儿不愿意为了工作奔忙,几次面试失败后,他索性安心待在家里–反正那时我已谋到了工作,我俩至少不再为生活费犯愁。不过,稚对我的温柔体贴足以弥补他在工作面前表现出来的软弱,我不会做任何家务,可稚从不抱怨,买菜、做饭、洗衣服,他似乎心甘情愿地承担起了所有家务。我常开玩笑说我们是“女主外男主内”,我说这话时,稚并不生气,仍然准时地为我准备夜宵,等我下班回家–而除此以外的几乎所有时间,稚都在电脑屏幕前度过。
1998年夏天的我还在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突然要负担起两个人的吃喝拉撒还真有些紧巴巴。出入于虹桥地带的写字楼里,大学时代那些卡通外套、宽大毛衣显然不再适合,可整整一年里,我几乎不敢添置任何昂贵的衣服,仅有的两套职业装,还是毕业前为了应付面试才买的。
整个公司里,我的穿着打扮无疑是寒酸的。每天出门前,面对衣橱内仅有的“储备”费尽心思地搭配,然后站在镜子前用廉价的唇彩涂抹时,总能从镜子里看见稚在被窝中酣睡的样子–每逢这时,我的心隐隐作痛。
想钱–我收下了他的99朵玫瑰
1999年10月,大学同学为我介绍了一个“新男朋友”,他就是韬——不晓得出于何种心理,从同居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将稚“雪藏”,从没向任何朋友、同事说起。反正稚讨厌任何“集体活动”,甚至很少打电话到公司,所以在别人面前,我永远是个独来独往的“单身汉”。
韬比我大7岁,没有固定职业,却是一家证券公司大户室里的001号。那次相亲是同学安排的,事先我什么都不知道,等我想要拒绝时,韬已向我发起了“攻势”。
韬的“攻势”令人无法拒绝:99朵玫瑰、金茂君悦两人晚餐……虽然逃不开“俗气”二字,但每逢我签收鲜花时瞥见女孩酸溜溜的眼神,那种满足足以安抚我一年来的自卑。我猛然发现了自己的“价值”,也突然厌恶起以前的拮据生活来。来不及考虑自己是否对韬有真感情,我匆匆与他“恋爱”了。也许是出于求得平衡的阴暗心理,从答应和韬约会那天起,我着实花了他不少钱。我设想的结局并不复杂–反正父母一直反对我与稚的恋情,那就给韬一个机会哦。
我变得虚荣–挑最贵的时段请朋友到钱柜唱歌,临结束时打电话请韬过来一起“唱”,结果当然是他埋单然后开车送我回家;每天都穿不同的套装上班,连发夹、丝巾扣都价值不菲。
但同时,我又离不开稚的体贴和依恋。我拖延着没有向稚摊牌,而每次晚归的理由都很拙劣,永远是加班或者出差–也许稚早就觉察到了什么,这一切,单从我整天拎回家的礼物就能了解,只是他从来没有挑明,依旧每天帮我洗衣服、准备夜宵。
“还钱”–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整整一年里,我们“3人”的关系始终不变。韬只有我的手机号码,他以为我是个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乖乖女,打电话到家里不方便;而稚则几乎不打我的手机,他只是在家疯狂地上网打游戏。
可事情终究是要“穿帮”的,我苦心织就的网,居然很轻易地就被“戳”破了。2001年1月9日,我25岁生日。韬为我安排了丰富的节目,直到凌晨时分才回家。就在我们相依偎着走到我家楼下时,竟然迎面撞上了等在寒风里的稚。稚显然早有预谋,他无比冷静地对韬说了一句话:“我和她同居两年了,就在楼上,你要上楼看看吗?”说完这话,稚转身上楼,扔下我和目瞪口呆的韬。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局面完全弄懵了,面对韬的逼问,我一五一十地来了个彻底“坦白”。那个晚上,我们3人谁都没睡。韬恼羞成怒,可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提出要我还钱,韬第二天就给我打电话,要我还他5万元!那时我的工资已经涨了好多,但信用卡里总共才2万多元。
第二天一早,当我回家时,稚已经不见了。显然,这个“家”我也待不下去了。整理衣物时,狠狠心,我将所有韬送的衣服、首饰装了两个拉杆箱,加上2万元的存折,当晚就送到了韬的面前。可是,当他扬起手猛然将箱子推出去时,他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
那天,韬最终还是将两个箱子和我都接到了他家。整个晚上,他一直苦苦哀求我跟他结婚,他说要我还钱只是气话,只要我答应他,他立刻在我存折里的数字后再加一个零还给我。
把婚姻跟钱这样联系在一起实在是可笑,但是3天后,我还是答应了与韬结婚。结婚的动机当然不是为了钱,实在是因为稚的离开。稚一向对我如此依恋,可他竟然会离我而去,这令我无比痛心–几年来,家里的所有开销、他的零用钱都是我给的,如果不是因为他,我根本不会如此落魄,也就不会花费韬的钱……
一赌气,2001年5月8日,我真的与韬结婚了。我从心底里盼望着一段完美的婚姻,为了表示我已“痛改前非”,我坚持不要韬再给我什么存折,毕竟我也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为此,韬感动不已!
“烦钱”–我再次靠在了他的肩头
我想借结婚彻底忘记稚,但是我做不到。韬的确很爱我,但他总是对我严加“管制”。每次公司加班,韬总是不屑地盯着我,然后说:“以前和我约会,你也是这么‘请假’的吧!”他说这话时语气阴森森的。
于是,每次加班,我都必须每隔半小时就打一次电话回家;至于去外地出差,用手机汇报行踪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预先留下宾馆的房间号、电话号码。我很反感韬的管制,但想起这些全是自己酿的苦果,我却也无计可施。
与我一样,韬也是家务上的“白痴”,虽然他请了钟点工,可家里照样乱糟糟。就算我加班半夜回家饿得,也只得自己煮水泡碗方便面–每逢这时候,我便格外想念稚。我突然发现,即便再有钱,也换不回一顿可口的家常夜宵!
2001年的最后一个晚上,韬和朋友一起去哈尔滨滑雪,我却突然发烧了,家里连杯热茶也没有。迷迷糊糊中,我拨通了一个手机号码–这是我曾给稚买的冲值手机,稚一向很少用,但这次,电话居然通了!
我还没吐出一个“喂”字,电话那头就传来了稚的声音:“自从我们分手那天起,我就一直开着手机,每天24小时,从来不关,终于等到了你的电话。”我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那天晚上,稚赶来为我煮粥、陪我去医院……靠在他肩头,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要不是因为钱,我本来就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满足中。
我和稚重新开始恋爱。那段日子里,稚与朋友合伙开了家网吧,虽然赚钱不多,但因为网吧有营业执照,所以没什么风险。他仍然从不过问我的生活,这让我觉得自由–与韬在一起,我已经被憋得太久了,这才觉察到自由的可贵。
今年5月,我终于向韬提出离婚。离婚手续办得很利落,我没有带走他一分钱。我以为我从此可以回到快乐中,可惜好景不长–今年10月,稚的网吧经营不下去,他再次失业了。
我们又回到了以前的局面–我努力赚钱,而稚则乖乖守在家里,打游戏、做家务、等我回家,似乎这些就是他的一切。我真的无法相信,一个大男人能够安于这样的生活状态,可每一次,他的细心呵护又令我感动万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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