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校园门”事件警示:“守贞”教育难挡诱惑泛滥
由全国各地16位中青年学者参与的2009年度“中国十大性事件”近日揭晓,过去一年席卷网络的“校园门”系列事件均列入其中。校园涉性事件频发,使得孩子的性教育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画家父亲让女儿当裸模
一边是缺失,一边是泛滥
前不久,网络和手机涉黄尚未形成举国讨伐之势时,在国内一知名搜索引擎中,输入“聊天”、“激情”等词语后,搜索结果是大量黄色网站的链接。“黄毒”泛滥让家长痛心疾首、社会深恶痛绝,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孩子抵制不住诱惑,进而通宵达旦地搜索与观看呢?
上海一家育儿网站近期做的“儿童家庭性教育调查”显示,有41%的家长从未给自己的孩子进行过性教育,这四成家长中不少是因为不知道该何时、该怎样进行性教育。面对“性”,大多数家长选择逃避或者沉默。更有家长认为,性教育越早会使孩子发生性行为越早,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学校的性教育课堂又如何?南京一中学接受记者采访的几名高中生称,自己从学校课堂接受的性教育几乎为零,能够回忆起来的就是初中有几堂生理卫生课,大部分是由学生自学,或者是老师照本宣科,考试是开卷的,抄写一二三式标准答案。一位中学老师坦言:传统含蓄的性教育观念加上升学压力,使性教育课显得“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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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贞”教育拦不住好奇心
“要是手机里没几张色情图片,那真是落伍了”。一位高中生告诉记者,班里很少有男生不浏览色情网页的,开性玩笑和交换各自的“秘密发现”也成为一种流行。
“青少年获得的性知识,来自家庭的占4%,来自学校的占不到20%,此外70%以上来自社会的各个角落,包括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中国性学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萍今年暑期在南京举办公益讲座时认为,家长和学校的“含蓄”与“漠视”,无法阻挡孩子强烈的好奇心。
“目前中国青少年接受的性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守贞教育,特点就是强调不能发生性行为,它完全漠视和否定了青少年的性好奇、性冲动,试图把青少年放在一个性真空的环境中。”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社会学博士方刚认为,传统含蓄的“守贞”教育已经不符合青少年的现状,相反还激发了他们的反叛心理,“‘校园门’事件频发,就反映出当今青少年性教育的严重缺陷。”
中华心理咨询师协会南京分会理事长苏薇如认为,青春期孩子生理已发育成大人,但心理上还是孩子,跟不上时代步伐的性教育让孩子对网络“黄毒”产生依赖心理,最终导致性观念扭曲,性道德严重缺失。
开放的性教育不等于“放开”
针对现状,社会学博士方刚提倡“开放的性教育”:“现在青少年性行为、少女怀孕已经屡见不鲜,老师和家长们的严防死守等同于掩耳盗铃。‘开放的性教育’其实是一种综合式的性教育,它承认青春期对性的渴望,也承认不发生性行为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可能做不到。那么,就要提倡安全的、负责的性行为。当然,开放的性教育不等于‘放开’,不是不管,而是如何进行‘有效地管’。”
“父母对孩子的性关怀应该从0岁开始,如果到青春期才开始,绝对为时已晚。”性教育专家胡萍认为,对孩子要从小有“性关怀”意识,“家长应在孩子4岁前满足他(她)对身体的好奇心,比如洗澡时和他(她)一起洗,让孩子看到成人的身体。在孩子6岁以前,我们要帮助孩子建立保护自己身体隐私、尊重他人身体的观念,6岁以后,我们要告诉孩子什么样的行为是对他人的性伤害,当自己遇上性伤害该怎么办,等等。”
“性教育的重点不是传授生理知识,而是引导孩子们用健康态度去与异性交流,并进行情感沟通的过程。目的是让孩子学会爱,学会尊重,学会保护自己。”胡萍还表示,性观念是一个人完整人生链条上的一部分,提升孩子的性教育质量不但是家长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画家父亲让女儿当裸模,该怎么看?校园“摸奶门”事件,除了谴责当事学生,还该怎么做?昨天,“2009中国十大性/性别事件”评选揭晓。此次评选由性学者方刚等16位中青年学者完成,是继2008年之后的第二届年度盘点。
昨天,记者收到了此次评选活动组委会的信件。本年度评选由来自全国各地的16名中青年学者参与投票和点评。这些学者均在从事性别或者性的研究,多在高校执教,大都是人文社科领域的博士。评选坚持性别平等、科学性文化的观念。
在入选的十大事件中,有的是热点新闻,如画家父亲让女儿当裸模被指乱伦、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邓玉娇案等;有的关注度不高,但具有深远意义,如卫生部出台变性手术规定等。
共有10位学者针对入选事件做了点评。上海社科院文学所研究人员陈亚亚认为,广东规定女厕位应多于男厕位,是性别平等意识的具体体现;中国青年性学论坛召集人李扁称,从纯粹审美的角度看,画家让女儿当裸模无关乱伦,人们对待性的态度应该更为科学;针对“摸奶门”事件,新疆大学人文学院教师张玉霞主张学校应开展合乎人性的综合的性教育。
方刚称,盘点十大事件,目的是尊重多元化生活方式,推动社会性观念与性别观念的进步。学者们今后将继续推出这样的年度盘点。
下一页:盘点2009年中国十大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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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规定女厕位多于男厕位
事件: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学校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应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
点评:女厕使用空间的匮乏,是公共政策制定者缺少社会性别视角的体现。广东的做法在提升社会性别敏感度、促进性别平等理念普及方面,有特别重要的贡献和意义。
2.画家父亲让女儿当裸模
事件:1月初,23岁的女孩李勤给61岁的画家父亲李壮平当裸体模特,部分伦理专家认为此举有乱伦的嫌疑。
点评:福柯说,性的历史,就是看性的历史。有人从授受不亲的传统视角看,当然看出了“乱伦”。从纯粹审美的角度看,此事与性行为无关,更无关乱伦。
3.“家庭破裂可向第三者索赔”引争论
事件:全国两会上,有提案指出,家庭破裂,无过错方有权向第三者提出赔偿。反对者认为,提案意味着第三者的破坏行为被变相“合法”化。
点评:此提案本质上是基于性与婚姻的主流价值观,试图以公权干涉私权的行径。该提案背离现代法治精神。
4.嫖宿幼女案及嫖宿幼女罪
事件:贵州习水县十多名中小学女生被胁迫向公务人员“卖淫”。4月初,被告人被以“嫖宿幼女罪”而非“奸淫幼女罪”起诉。许多人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点评:此事件挑战了公民对国家权力与司法公正的信心。对于取消“嫖宿幼女罪”则有不同的观点,这还需要深入思考。
5.邓玉娇案与临时性强奸
事件: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主任邓贵大要求“特殊服务”,被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法院判决不追究刑事责任。6月10日晚,浙江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对一醉酒女子实施强奸,法院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给予从轻处罚,各判刑三年。
点评:这两起案件都已超越了强奸本身,而与阶层、身份、权力等因素相互交织,深切地反映出社会性别与广泛而复杂的公共事件相互作用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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