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朋友经过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一段时间后情绪稳定,不再像以前那样情绪低落,不开心了,也没有再出现过自杀想法。工作状态恢复正常,可以和朋友、同事有正常交往。吃饭好了,睡眠也好了。很多患者朋友就不再来复诊,还有一些复诊的患者就问医生“我服药1、2个月心情变好了,生活恢复正常了,现在可以停药了吗?”针对这种情况,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医生,需要给大家讲讲抑郁症患者需要服用多长时间的药物?什么时候可以停药?
抑郁症作为高复发性疾病,目前倡导全程治疗。抑郁发作的全程治疗分为: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三期。单次发作的抑郁症,50%-85%会有第二次发作,因此常需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1)急性治疗期:一般抗抑郁药物治疗2-4周才开始起效,持续治疗8-12周。如果用药治疗6-8周无效,改用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可能有效。急性期治疗的目的是控制症状,尽量达到临床治愈与促进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提高患者生活治疗。
(2)巩固治疗期:在急性期治疗达到症状缓解后,应继续巩固治疗4-9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定,复燃风险大,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治疗有效的药物,并强调治疗方案、药物剂量、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3)维持治疗期:抑郁常反复发作,因此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维持治疗结束后,病情稳定,可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但应密切监测复发的早期征象,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迅速恢复原治疗。
WHO早期推荐单次发作、症状轻、间歇期长(≥5年)者,可以不进行维持治疗。多数意见认为首次抑郁发作维持治疗为6-8个月;有两次以上的复发,特别是近5年有两次发作者应维持治疗至少2-3年;多次复发者主张长期维持治疗。有资料表明以急性期治疗剂量作为维持治疗的剂量,能更有效的防止复发。
抑郁症患者如果按照以上维持服药时间病情都稳定,可以考虑停药。停药时务必在主诊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停用,尽量不选择在重大的生活事件(比如结婚、失业)、假期前及应激性事件发生时。当停止使用药物治疗时,需要在几周内逐步停药,使撤药反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患者务必不要突然停药,在旅行或外出时需要随身携带药物。撤药反应主要包括对情绪、精力、睡眠及食欲的影响,这种情况短期内会消失,患者出现这种情况不必惊慌。
参考资料:中国抑郁障碍防治指南(第二版)
作者介绍:唐建军医生,医学硕士,心理卫生科副主任医师,广东省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第四届委员,深圳市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任职于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三甲医院)心理卫生科(失眠门诊)。
2006年6月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精神科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曾在香港葵涌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等地进修学习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
对诊断和治疗失眠症、抑郁症、焦虑症、社交焦虑症、强迫症、疑病症/躯体形式障碍/健康焦虑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障碍、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厌食症、成人ADHD、青少年多动症等常见心理/精神疾病均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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