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刚入行做记者。从一个县城奔波到另一个城市谋取这份职业。人脉关系、社会资源、地域优势都等于零,我两眼一抹黑就签了聘用合同。仅凭着这是份我喜欢的职业,并想为它付诸我的青春和全部的热情。不过心里还是有点虚。毕竟在常人眼里那些最看重的东西我都没有,我有的,只是我磨练了近十年的写作技能。我在心里反复给自己鼓劲,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离开熟悉的城市,没准对自己是次成就。我又在心里列举雅诗蓝黛夫人、可可?夏奈儿、梁凤仪等名人的成长史对比给自己看。我还年轻,能在三十岁就找到喜欢的职业,比他们不知幸运多少。心里的热情被激励得高涨起来。
报社里的规矩是老记者带新记者出去跑新闻。带我的那个老记者很资深,属于报社的腕儿级人物。所以,我的尊重和敬畏是溢于言表的,他的轻视和爱搭不理也是时时刻刻的。有一次,他带我去参加一个企业的新品发布会,临到中午,他人突然不见了。人群散尽后,我想他可能是去上洗手间了吧,就一直站在发布会的大厅外面等他回来。直到企业的工作人员下午来收拾发布大厅,我看到他从电梯里走出来,看到我,颇为诧异地说了一句:“你怎么还没走?”一句话,把我堵在那里,非常尴尬。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去顶楼的观光餐厅吃饭去了,而且主办方还发给每个记者一个厚厚的红包。他以为我自己会识时务地走开。
我只是不懂。内心里有种被针刺的受伤。我发誓要在报社混出个人样来,不是一定要超过谁,而是给自己争口气。那之后,我起早贪黑,买回来一份交通地图,反复地看,记住出去采访的路线,直到这份城市的地图活生生地映在我的心里。闭上眼,密布交织的大街小巷就在我心里自行组合出来。路熟了,时间就被一点点榨出来、挤出来。我花更多的时间来构思采访稿,找独树一帜的切入点。常常在深夜返回报社,趴在电脑前连夜把采访稿整理出来。写着写着,天就一点点被我写亮了。
许多许多个日子就这样过来了,泛着甘苦和全力奋斗的喜悦。报社里经济效益一直不错,很快就搬迁到一处更繁华的大楼里面去,其中的两层是报社出资买下的。集体搬家的那两天,乱哄哄的,东西又多,光电脑就有几十部,值钱的设备集中在一个房间里,谁也没有主动留下来看管的意思。我说,我留下来吧。我在这座城市里没有家,报社就是我的家。
我看到社长的目光往我这里停了一下。我想是不是自己太莽撞了,自己刚来报社才两个月,试用期还没过,我留下来看管这些贵重的办公用品,社长能放心吗?
那天,社长很晚才走。他一直在办公室里忙碌,他是一个敬业的四十岁开外的中年男人。听说这家声誉日隆的报社就是他个人创办的,几经沉浮,才有了今天的壮大。
我一直心里很敬佩他。报社是文人扎堆的地方,很多人各色不羁,性格奔放,恃才傲物,能把他们集中起来用力的人一定是有大智慧的。我深信社长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天,我拿到了一把报社大门的总钥匙。这把钥匙一共只发给了三个人,社长一把,采编部主任一把,我一把。我听采编部主任和我讲,“社长评价你是全社最敬业的记者,应该给你一把报社的总钥匙。因为这里也是你在这座城市的家。”我听了,心里泛起暖暖的潮意。他一定记住了我说的那句话。这把钥匙,就是对我最好的信任。
在这家报社,我一干五年。在五年的采编一体的高强度工作下,我终于成了业内人嘴里的“名记”。我随身的背包里,那把钥匙就一直放在最里面的夹层内。我背着它深入到这城市的腹地,仗义执言,勇敢无畏。我知道,是因为这把钥匙在我心里留下的沉甸甸的份量。它代表着一个我欣赏的人在逐渐认同我,尊重我。我不再是那个一味被人瞧不起,站在发布会大厅外面傻等的实习生。
后来,有多家媒体暗自抛来橄榄枝,都被我婉拒了。因为做人要有原则,而那把钥匙,就是考量我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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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坐在轮船的甲板上看报纸。突然一阵大风把他新买的帽子刮落大海中,只见他用手摸了一下头,看看正在飘落的帽子,又继续看起报纸来。另一个人大惑不解:“先生,你的帽子被刮入大海了!” “知道了,谢谢!”他仍继续读报。 “可那帽子值几十美元呢!” “是的,我正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