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是请客吃饭――但一般是从请客吃饭开始的。即使开放到麦姐的程度,开着车在纽约城内游荡,狩猎男子如狮搏兔,遇到相中的人,延人上车后,还是找一家情调高雅、风格独特的餐厅,先从“今天天气不错”,“遇到你是我今生最美的事”……开始。
一次美好约会,她在熙暖天气里,穿一件翠绿皮草小吊带。而他嚼过口香糖,用了牙线,还喷过无糖的柑橘口腔喷雾,保证口气和笑容一样清新。
他也许直接从办公室过来,制服衬衣再笔挺也有了皱痕,没事,以温柔态度补足吧。是去护城河边的大厦顶层,露天阳台上有很多郁郁葱葱的大棵绿树,油绿的大叶子拂在人身上像羞怯的一触。
音乐幽微而杯盘响得很雅致,她的衣香,他的鬓影,提拉米苏腴而不腻,她把它颤巍巍地舀在小匙上,仿佛是以食物发出自己的心声: “Pick me up。”带我走吧,去火星,去火星,去你的心房。
还是去路边摊,烟腾腾,满地扔的纸片,卖烤串的小伙子一口京腔: “爷,您的好了。”如果他是爷,叫她什么呢?难道叫大奶奶?
桌面铺了一层保鲜膜的桌布,虽然四角都缚在桌腿上,还是风一起就呼喇喇飘起来,有时候刮倒了纸杯,黄澄澄的啤酒就泼了一桌一地,泼脏了她的裙和她玉雕一样完美的小腿。
她的高跟鞋,在一地废卫生纸之间进退两难。也有不在乎的,就埋头大吃――有时候,吃什么,确实比和谁一起吃更重要。但如果进入这一状态,那么,这次吃饭的社交意义就不存在。
也曾赴过琼林宴,也曾打马御街前。习惯了商务宴请,拟透了菜单,见人下菜碟是一种本能,下意识地,会给众人标一个价的他们,也许是街娃出身,但这一次,不能再回到街上了。尤其是,当身边是想要追慕的女子。
追求异性,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招投标。互相试探的同时,也就是相对展现实力,带她去私房川菜,彰显的态度是:我懂得吃,我会享受生活。
我惯于与民同乐,但我的境界比芸芸众生高那么一点点。我吃的回锅肉更加三花肥两花瘦,油更清而味更淡。我爱的女子也一样。
带她去吃法餐,头盘上来的时候,就可以若无其事道:“去年我在普罗旺斯的时候……”虽然他其实最讨厌薰衣草的味道,像油漆像染料。
随口说起德国的洋甘菊手霜,说到“德语是最难的语言”,那一份无奈像小男孩子,令人心疼。带她去吃清淡得过了分的上海菜,多多地要辣酱,多多地加。
不适口,但至少表明了:一,愿意为她花钱――男人有不爱女人的,没有不爱钱的,一毛不拔如何说爱?再庸俗点儿,说到投资,希望她报之以琼瑶,你总得投个木瓜吧。
二,愿意迁就她的胃口,至少这一刹,情欲多少冲淡食欲,他可以忍受饿,但不能也不想忍受失去她。
而她,得到了这一切之后,才有资格深深款款地说:感君千金意,惭无倾城色。当然一顿饭谈不到千金的高度,但如果连一顿好饭都付不起,只是百金意,十金意,甚至硬币意,让她接受还是不接受呢?
接受呢,自轻身份;不接受,男人会说:“你真现实。”――有两句经典语言,是男人用来批评女人的,一句是:你觉得这现实吗?当她说到付出、牺牲、忠贞、承诺、一生一世。另一句是:你怎么这么现实?当她谈到钱。
所以,带我去美好的馆子吃一顿美好的饭吧,以鲜花、美酒、刺绣的桌旗共同衬托我准备交出去的心。 去吃完美牛排,刀叉响得很文明,谁家的牛排被口口相传?
让我们避开喧嚣的中餐,小白领们仓仓促促吃-顿饭的茶餐厅,找一家只有晚上营业、而且灯火幽暗的。有一头牛曾经在草原上被放养。只为了此刻娱乐他与她的胃。
一定要找一个木质结构的,木纹上写着时间,大玻璃窗外,是城市不太清洁的夜空。让他们靠窗而坐,让我们有机会“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或者试一试美味的意餐,惊觉原来在必胜客和通心粉之外,意餐可以优雅得令人叹息。墙纸、地砖、玫瑰窗上,都是手绘的圣经故事,让他有机会对我说:“良人属我,我属良人,他在百合花中放牧群羊。”
紫苏、薄荷是如何烤制面条,一又温柔的绿裹在我舌尖。有一天,当他爱上我,或者我爱上他,他也许愿意三日入厨,洗手作羹。
我也会带他去我少年时战斗工作学习恋爱过的地方,告诉他,那家酸汤粉,十年前三块,现在也不过四块五,让我们举杯相庆。
十年后,常存的,除了它,除了长江,还有你和我。但在那阶段到来之前,我想我还是宁愿享受豪华餐厅的冷气,即使要为之再披一件小披肩,也在所不惜。而希望,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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