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行政处罚中,会遇到企业在行政处罚告知后履行义务,及时改正消除违法行为的现象,对此,是否可以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环保行政部门对已经改正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是否合理合法?这需要各级环保行政部门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来规范行政执法。
案件基本情况:
某环保部门对从事纺织配件制造、加工并含有喷漆项目的个体企业甲发出排污申报通知,并送达了排污申报表格,要求甲如实申报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甲在接到排污申报表后未在申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告知甲如实申报的义务,如拒绝申报将受到行政处罚的惩戒,并提出限期补办排污申报的现场监察要求。与此同时,环境监测人员对甲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甲的厂界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甲仍未在环境监察人员限定的时间内办理排污申报。两日后,环保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甲拒绝申报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的权利,告知拟处罚金3000元。甲接到告知书后3日内补办了排污申报手续,向环保部门陈述申辩未及时办理排污申报的原因是未仔细了解申报要求与环境监察人员的监察要求,还有出差在外等因素。环保部门认定,甲的陈述申辩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但考虑了甲在告知后及时补办申报手续情节,在随后的处罚决定中减轻了对甲的处罚,处以1000元的罚款。
甲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不服,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前,甲已履行了申报手续,违法行为已消除,环保部门对已不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不合法;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拒报排污申报应属轻微违法行为,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结果,环保部门应该停止处罚。
环保部门对此进行答辩,拒绝申报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在对甲告知前,环保部门针对甲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与调查终结,认定违法事实成立,对甲的行政处罚告知时,处罚程序已经开始。对甲补办排污申报手续,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给予了减轻处罚。
法院审查后认定:甲在处罚告知后处罚决定前及时履行申报手续的行为,属从轻处罚情节,对甲认为的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属轻微违法行为,因甲没有证据证明,不予支持,判决维持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评述:
本案的关键有两个:一是拒绝申报是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此案法院对甲提出的拒绝申报属轻微违法行为,要求甲举证证明,但甲未能提供出证据,所以法院不予支持。二是甲在行政处罚告知后履行义务,及时改正消除了违法行为,环保行政部门对已经改正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是否合理合法。本案法院审查后认定,甲在告知后处罚决定前履行申报手续,属从轻处罚情节,这是维持环保部门处罚决定的重要因素。
笔者认为,本案虽是环保部门一般案件中一件很普通的行政案件,但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是轻微违法行为的法定问题。《行政处罚法》对轻微违法行为未做出具体说明,只作了笼统性规定,即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行政处罚法》将轻微违法行为的认定权授予行政机关来行使,即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情形也未做出具体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本案中甲的行为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规定,如果甲能列举出行政部门对拒绝申报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的现象,环保部门很有可能败诉。另外,法院对环保部门认定的拒绝申报不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给予支持的原因是我国的各种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了对拒绝污染物申报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行政处罚法》将轻微违法行为的认定权由行政部门来行使,行政部门应该对轻微违法行为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来规范行政执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应该对轻微违法行为做出具体规定,统一认定标准,增加可操作性。
二是事先告知与终结报告、处罚决定时间上的关系问题,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是否必须做出处罚决定,特别是对当事人及时改正了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的,是否必须做出处罚决定的问题。笔者认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时,已经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事先告知书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必经程序,是环境执法机关必须执行的义务,也是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这就意味着在告知书送达当事人起,行政处罚程序已经开始,行政机关不得随意终止处罚程序,只要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在综合考虑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的情况下,应当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否则,就有可能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作为,造成监管缺位。
(作者单位:江苏射阳县环保局)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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